开 平 市 人 民 法 院 工 作 报 告

——2003年5月28日在开平市
第十三后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开平市人民法院院长 阮卫国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法院, 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按照省法院确立的以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司法公正,以深化改革提高审判效率,以强化教育监督推进队伍建设这一工作思路和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依靠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切实抓好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较好地完成了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的司法工作任务。五年间,共受理一审各类案件13402件,审结13213件,解决诉讼标的17.6亿元,分别比前五年增长171%、174%和642%,其中,2002年共办结案件2951件,解决诉讼标的9.65亿元,比199'7年增长了146%和1469%。法官人均年结案62.8件, 比1997年增长了130%。2000年和2001年,我院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省法院文明立案窗口”称号:过去的五年,我院主要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五年来,我院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以确保司法公正为核心,大力开展刑事、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为营造我市良好的法制环境发挥了审判职能作 用。

  (一)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紧密结合我市社会治安实际,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活动,依法惩处各种犯罪分子,确保社会稳定。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1166件,判处犯罪分子1847人, 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0.3%和10.5%。其中, 2002年审结刑事案件341件,判处犯罪分子510人,是历年审结刑事案件最多的一年。

  根据每年各个时期的治安状况,我院先后开展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双抢”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盗抢机动车犯罪和“黄赌毒”犯罪等专项斗争,尤其是2001年4月中央和省委作出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重大部署以来,我院坚决按照省委确定的“三打一扫”打击重点,不断强化打击力度,依法快审重判了一大批严重犯罪分子。判处了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绑架勒索等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分子652人,判处了各种重大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分子648人,判处了拐卖妇女儿童、强迫妇女卖淫、贩卖毒品等犯罪分子220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走私、虚开增值税发票、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审结了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2件,判处犯罪分子37名。紧密配合反腐败斗争,不断加大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腐败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此类一审案件29件,判处罪犯41名,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20万元。全力协助上级法院审结了带黑社会性质的余锡江犯罪团伙案、廖植特大制造冰毒案、 “12·28'’绑架杀害在校学生案等重大恶性犯罪案件,对那些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执行了死刑,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确保从 重从快惩处各种犯罪分子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注意刑事罚金的适用,发挥了刑法惩治与防范的双重效能。

  为了促进社会治安长效机制的建立,我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促进青少年犯罪的改造。在市政法委的统一领导协调下,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召开了声势浩大的宣判执行大会17场,依法公开宣判了犯罪分子210人,有力地震慑犯罪。通过新闻媒体以案说法、公开审判案件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全社会的法制化进程。

  (二)积极开展民商事审判,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五年来,我院把为经济建设服务和促进社会进步作为审判工作总的指导思想, 围绕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依法调节、引导、规范各种经济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剖裁违法行为,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共审结一宙民商事案件11485件, 比前五年增长156.5%。其中:2002年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2603件,解决诉讼标的9.65亿元。

  加强对金融案件的审判,依法保障我市金融安全。从规范金融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的大局出发,我院不断加强对各类金融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积极配合市政府化解金融风险和农金会金融风险工作,对金融部门作为债权人起诉的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共审结各类金融纠纷案件767件,解决诉讼标的7.72亿元,为有效盘活银行资金、依法保障金融市场的安全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对市华投公司、农村基金会引起的纠纷,坚持特事特办、优先立案、限期审结、优先执行的原则,并全部缓交诉讼费,保证了债权的回收。

  依法审理流通领域各类案件,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严格执行《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依法调节和规范流通领域发生的各种合同关系,共审结购销、建设工程、加工承揽等流通领域合同纠纷案件1754件,解决诉讼标的1.23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市场交易活动秩序。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依法正确认定合同效力,划分责任承担,制裁商业欺诈、恶意毁约、逃避债务等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保护了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平等自愿、公平竞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市场交易原则得到切实的贯彻落实,依法维护了交易活动秩序。

  妥善处理群体性纠纷案件,芳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加强对企业破产、“烂尾楼”等涉及人数众多、矛盾容易激化、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审理。对这些案件,我院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在审理过程中注重教育疏导,选择最佳的办案时机,努力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妥善解决纠纷。1999年,成功审理了我市历年来影响最大、金额最大、人数最多的冠科房地产开发公司“烂尾楼”引发的购房合同、拖欠巨额债务系列案件,为83户购房合同业主追回购房款778万元,及时有效地平息了当事人的过激情绪,确保了社会治安稳定。2000年,妥善审结了平康药用胶囊企业有限公司、澳华食品厂申请破产案件, 既使企业产权依法转让,又解决了职工的就业问题,受到了市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五年来,共审结了房地产开发案件248件,审结了企业破产案件12件,没有一件因处理不妥而导致矛盾激化的,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依法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充分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婚姻法》及《继承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妥善处理离婚、继承、赡养和抚养等案件,制裁家庭暴力行为。为了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我院邀请17名妇联干部为陪审员。共审结了婚姻家庭案件2921件,其中,依法解除了2322对感情确己破裂的夫妻关系,对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坚持按照保护和照顾无过错方和末成年子女权益的原则,合法、合理地解决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运用调解手段,力所能及地促使了264对濒临离婚边缘的夫妇和好。对构成重婚、虐待、遗弃的,坚决依法予以制裁。充分保护了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了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

  正确处理各类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依法强化对公民知法人的人身权、名誉权、财产权的保护力度,依法处理各类浸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正确认定侵权事实,根据过错大小和法定归责原则,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充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加强对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工伤事故、财产损害、侵犯名誉权等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公平、公正地确定侵权责任及赔偿数额。五年来,共审结了各类侵权损害赔偿案件532件,妥善解决好纷争。

  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了切实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我院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对民商事诉讼活动中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 尤其是追索赡养费、抚育费和交通、工伤等事故的受害人要求赔偿案件,依法实行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同时,为配合银信部门核销案件工作,对受理的核销案件也进行了部分减交。五年间,我院共为65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免费辩护律师,为140件当事人经济确有困难的案件实行了诉讼费减、’缓、兔交,减免金额102.5万元。通过开展司法救助活动,显示了我国司法制
度的优越性,维护了社会正义。

(三)妥善开展行政审判,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不断
加强对各类行政案件的审理.依法受理、公正审判每一件案件,既依法支持行政机关的正确执法,又有效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审判工作对行政行为子以司法监督的职能作用:五年间,共受理并审结行政案件31件, 比上一个五年分别增长210%和287.5%。其中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有3件,原告主动撤诉的16件。

  在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中,我们能够坚持有错必纠,依法审判的原则,该纠正的依法纠正,该支持的坚决支持。2001年,我院审结了备受市民关注的城市广场房屋拆迁补偿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平息被拆迁业主过激情绪,既使城市广场得以顺利兴建,又切实依法保护被拆迁业主的合法权益,妥善地解决了纠纷,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对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讼行政案件的审查,是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行使司法审查权的一个重要内容。五年来,我院加强了对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讼执行案件的审查和执 行,加大了执行力度,执结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讼案件495件。通过行政审判,有力地促进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

  二、大力加强执行工作,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树立司法权威
  个别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 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五年来,我院强化执行工作力度,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共执结各类案件725]件,执结标的金额达到5.17亿元,分别比前五年增长了191.6%和776.8%。其中2002年执结案件1522件,执结标的金额1.38亿元。

  (一)调整充实执行力量和装备,提高队伍战斗力。在审判力量不足的情况下, 优先调配一些业务过硬、工作能力强、作风端正的干警充实执行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努力提高执行队伍的战斗力;将8名法警参与案件的执行,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执行工作中重要作用。到2002年底,我院共有专职执行干警18名, 占在编干警总数的18%, 比1997年增加了7.2%。在交通装备仍然滞后的条件下,又配备了5辆警车专供执行使用,执行使用的车辆占全院的50%;逐年购置汽车装备人民法庭,增强了人民法庭执行的机动能力,提高了案件执结率。

  (二)进一步改进执行工作,提高执行工作水平。为了及时、公正地执结大量案件,我院积极探索执行方式改革的新举措,建立并落实了各项执行工作新制度、新措施。一是制定执行工作新措施。在江门市法院系统率先制定了《关于处理涉案财产的暂行规定》、 《关于案件执行期限管理和超执限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涉案物的评估、拍卖以及执行期限和超执限责任追究等作了具体规定,从制度上确保案件及时执结。二是实行开庭执行制度。即由执行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开庭, 由申请执行人当庭举证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和提供被执行人下 落,被执行人当庭申报执行财产,执行法官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 当庭实施执行或进行执行和解。三是实行执行分权制度。我院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执行裁判权与执行实施权分别行使的制度,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合作、互相监督制约的执行机制。四是实行摇珠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制度。为了体现公平、公正,从2002年5月开始,我院采用了公开摇珠选择评估拍卖机构,先通过摇珠选定评估和拍卖机构,然后进行评估、拍卖,进一步规范委托评估拍卖
工作。

  (三)强化执行力度,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确保案件得以执行, 我院实行日常执行与突击执行相结合的方法,用好用足法律措施,尽忠尽责地执行好每件案件,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一是采取审执结合的方法掀起执行高潮。各法庭在抓紧审结案件的同时,采取分片合作、集中统一、逐件突破的方法,使执行工作始终保持了高潮不断的势头。五年来,法庭共执结了案件4024件, 占全院执结案件总数的55.5%。二是优先执行群体性案件。对那些群体性、影响大的拖欠员工薪酬申请执行案件,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按照“优先执行、优先受偿”的原则,采取查封、拍卖财产等强制措施,先后成功执结了我市龙珠食品有限公司、英洲陶瓷有限公司、新达荣制衣厂等矛盾比较尖锐、涉及人数较多的拖欠
员工集体薪酬案件,得到了有关部门和员工的好评。五年间,共执结了拖欠员工工资案件63件,为3454名员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378.1多万元,有力地保护了打工一族的合法权益。三是深入开展“执行大会战”。五年来,我院每年都集中一段时间,在春节、清明节、中秋节等民间传统节日,开展“执行周”、 “执行月”活动,高度集中人力和装备,实行统一协调,上下联动,对一些积存时间较长的“老大难”案件进行清案攻坚破难,执结了一批积案,为实现收结案件达到良性循环目标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强化内外监督机制建设,促进审判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加强内外监督,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五年来,我院不断加强和完善审判监督机制建设,通过审判监督,克服存在问题,纠正违法审判,推动了审判工作的开展。

  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和社会的监督。我院不断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及时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逐步健全了各项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制度。对一些重大的审判活动和有影响的案件,积极邀请人大参加旁听案件审理,参与执法检查;每年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法院工作。认真办理好人大提出督办意见的案件,实行逐案登记、专人负责、专人督办、及时回复,共办理人大提出督办意见的案件58件。

  依法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审判监督是确保裁判公正的重要救济手段。五年来,我院不断加强审判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审判活动的内部监督管理。每年都定期组织对各类案件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办案质量。成立错案责任评查小组,专门负责上诉被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审查工作,共审查了重审、改判案件46件,依章对有关承办人作出处罚。严格审限制度,全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加强督办、催办,防止案件久拖不结。共办结上级机关提出督办的案件325件。二是规范申诉案件的立、审工作。对民事申诉案件实行听证制度,通过召开听证会决定案件是否进入再审程序,有效规范了申诉立案工作。对于原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依法纠正。三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建立和落实了“院长接访日”制度,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共接待和处理了群众来信来访1543件(次),切实解决他们的法律疑难问题。

  四、围绕实现公正与效率目标,深入推进法院工作改革。

  五年来,我院坚持解放思想, 与时俱进,按照最高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不断推动各项工作改革,有效地提高了审判效率,促进了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是深入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围绕建立职责明确、高效运行的审判体制,按照上级批准的改革方案,我院撤销了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第一、二庭建制, 改设民事审判第一、二、三庭,增设民事审判第四庭,建立了民事审判新格局。调整人民法庭架构,建立了以7个人民法庭为中心、下辖10个审判庭的基层审判组织。成立了司法警察大队,改设了执行局, 强化了执行机构建设。增设立案庭、书记官管理办公室,统一了立案和为书记员单列管理打下基础。通过岗位轮换、竞争上岗,促进了审判力量的优化配置。

  二是全面推进立案管理改革。为了完善立、审、执互相监督制约的审判运行管理机制, 我院按照强立案、精审判的要求,建立了立案服务大厅,制订了立案工作各项规定,全面推进“大立案”改革。立案庭负责机关业务庭所有一审案件、执行案件和部分法庭的立案受理工作; 负责诉讼文书送达、财产保全、管辖权异议、证据交换等审判事务性工作。实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案件的跟踪管理和催办、督办,保证司法活动各环节协调有效运行。通过五年的不断改革完善,我院逐步建立了立审、审
执、审监分立的审判管理体制。

  三是不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从立足确保诉讼程序公正出发,全面推行以公开举证、质证、辩论、认证、裁判为主要内容的“控辩式”和“诉辩式”庭审方式,突出了法官居中裁判的地位,使庭审真正成为审判的中心,体现了审判活动的公正性和民主性。改革和完善审前程序,推行庭前证据交换、证据展示制度。强化当事人的举证意识,规范和完善举证、质证、认证活动。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范围,促进办案效率的不断提高。进一步落实当庭宣判制度,增强案件审判的透明度,五年来全院当庭宣判结案的案件2093件,占判决结案总数的41.6%。

  四是依法落实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裁判权力。为了建立权责统一的审判工作机制,我院依法明确了合议庭、独任法官的职责分工,将大部分案件的直接裁判权由合议庭和独任法官行使,充分发挥审判组织的作用。同时,进一步改革和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注重对证据的分析和适用法律的阐述,增强裁判文书的逻辑性和说理性,努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展现裁判公正。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

  五年来,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贯彻执行《法官法》,不断加大队伍建设工作力度,努力提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法律业务素质。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纪律作风建设。先后深入开展了“三讲”、“两思”、 “三讲回头看”、 “三个代表”等专项教育活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水平。按照最高法院“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大力加强“为谁服务、为谁执法”的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培养法官爱岗敬 业、秉公执法、勤政廉政、热情服务的职业道德情操。每年都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尤其是2001年开展了“一教育三整顿”和去年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深入查摆和纠正纪律作风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整改,有力地促进了纪律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以提高法官素质为根本,大力加强法官培训工作。为了使现职法官的专业学历达到《法官法》的规定要求,我院从财力、时间上狠抓法官的学历教育,通过组织自学考试等形式,鼓励、支持在职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努力提高法官的学历层次,至去年底,我院有76名干警在读业余法律本科。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共举行各类培训班52期,培训干警1120人(次)。加强对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培养,选派75名干警先后参加省市法官培训班学习。通过组织示范审判、以案学法、以会代训等形式,努力提高法官的法律素质和审判业务技能。

  (三)以加强监督管理为重点,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院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各项廉政纪律规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每年都层级签订《廉洁执法责任书》,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工作制度。开展了“给当事人的公开信”、 “给全院干警家属的一封信”和“面向社会接受监督”等系列活动,设立了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加强了廉政执法的管理和监督。充分运用当前发生的大要案件典型,在干警中广泛进行警示教育。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完善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法官拒腐防变能力。五年来,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法官和先进工作者,其中有4名法官分别荣获省、市“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有6个部门和15名法官荣立三等功。

  五年来, 我院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与市委的领导,人大和人大代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是密不可分的,尤其是去年,在市委市政府、省法院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新的审判综合大楼已经落成,审判、办公场所以及其他硬件建设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法院全体干警, 向各位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过去的五年, 虽然我院的各项工作都取得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由于案件逐年大幅度增加, 审判力量与审判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法官队伍已出现“青黄不接”现象; 队伍整体素质与审判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法院外部执法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个别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偏差,导致错案的发生;执行存案的包袱还很大,“执行难”的被动局面仍末彻底改观;交通设备和办公现代化落后的问题还末得到根本的解决,影响审判工作的开展。这些困难和问题,我院将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克服和解决。

  各位代表: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市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侨乡小康社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今年,我院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和刚刚结束的第十八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的部署,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依法打击非法传销、“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惩处各种犯罪分子,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促进我市社会治安秩序的明显好转,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活动秩序。

  二是进一步加强民商事、行政和执行工作,充分发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职能作用。要及时、公正地解决改革和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为促进我市经济及民营企业发展、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对各类民间纠纷的处理,依法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生活秩序;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目标;抓好司法救助工作,落实好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各项措施。

  三是继续深入推进法院各项改革工作,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深化各项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审判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审判效率和办案质量的不断提高。继续深化执行工作改革,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思路、新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审判运行管理制度,强化对各项审判活动的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公正执法水平。要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审判队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强化队伍监督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为动力,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进行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