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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核酸自愿自费检测服务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来源: 开平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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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进一步强化检测服务保障推进“愿检尽检”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需求,经研究决定,市疾控中心面向社会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遵循自愿自费原则,收费标准按《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设立我省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项目及制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粤财税〔2020〕23号)执行,每人每次85元

二、市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逢周一和周四下午3时至4时(国家法定节日除外)。有检测需求的市民需提前拨打市疾控中心预约电话:0750-2266092(上班时间接听)预约检测时间,并按预约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市疾控中心一楼核酸检测采样点采集标本(咽拭子)。

  三、被检测者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四、被检测者于标本采集24小时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疾控中心二楼体检受理处领取检测结果报告单。报告单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被检测者可以在“粤省事”小程序查询检测结果。

五、市疾控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街道东兴大道安吉路东3号一幢。

                        

             开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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