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78300708194X4/2023-00198
公告
江门开平市民政局
2023-07-31
开平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不编号
2023-07-31

开平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31  浏览次数:-

开平市经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经查,你单位未按照规定向我局报送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开平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开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开平市长沙人和东路10号

  联系部门:开平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750-2279069

                        

    开平市民政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