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783557277605G/2025-00080
江门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7-16
关于废止《开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的通知
开建字〔2025〕74号
2025-07-16

关于废止《开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6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为严格落实上级政策衔接,避免执行标准冲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开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的通知》(开建字〔2019〕197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有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开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的通知(开建字〔2019〕197号)



  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平市自然资源局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



附件:

1.关于废止《开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