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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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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市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粤办发〔2001〕6号)、《开平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开平市人员编制精简方案》(江机编〔2001〕36号)文件精神,设置市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工作部署并组织实施工作。 (二)围绕市委各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信息收集、情况综合、方案拟定、部门协调、督促检查、催办、查办等工作,为领导决策和实施决策服务。 (三)负责市委工作报告、市委和市委办文件、会议材料、向上级党委的报告、市委常委会议纪要和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讲话稿的草拟工作。 (四)办理各级党委、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报送市委的请示、报告和函件;负责市委日常公文的草拟、校核和印发;做好上级及本级党委文件的收发、送阅、归档、保密工作;负责市委和市委办印章的管理、使用。
(五)负责市委召开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市委重要活动的具体事务;做好市委重要内外宾的接待;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工作;负责市委和市委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车辆管理工作。 (六)负责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负责中央、省委、江门市委和市委、要害部门的核心文电、信件的传递;负责密码保密。 (七)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保密工作,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组织保密检查,查处失泄密事件,做好保密技术工作。 (八)负责对全市党委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 (九)负责编印《书记办公会议纪要》、《市委常委会议纪要》、《工作通报》和《调查研究》;负责联系、协调各新闻单位。报道市内重大新闻。
(十)完成市委领导和省委办公厅和江门市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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