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用工人须知。
1.用人单位招用市外人员须经市劳动局批准。招用本市户口售货员在录用30天内办理用工申报备案手续,由用人单位填写《如用临时工备案表》和《招用临时工备案花名册》报劳动管理所核实,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如使用期满后继续使用的,10天内办理延期使用手续。
2.用人单位为被录用人员在30日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劳动部门监证。合同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已签订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必须续签劳动合同并经劳动部门监证。
3.用人单位为被录用人员在30日内申领《广东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就业卡》。本市城镇户口(吃商品粮)的属本市农村劳动力,其劳动者要持有开平市《失业证》,属本市农村劳动力,其劳动者要持有开平市《劳务许可证》,属市外或省外劳动力,其劳动者要持有《广东外来人员就业证》及《就业卡》,实行"证卡"合一管理制度,所持"证卡"每年进行年审才有效。
4.用人单位招用工人要按收费标准缴交"使用临时工调配费"。
二、办理《失业证》须知。
1.发证对象。
《失业证》的发证对象是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龄期间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要求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吃商品粮)的失业人员(含失业职工)。
2.申领手续。
(1)."失业人员"申领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免冠相片两张,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核发失业人员《失业证》(在校学生暂不发证)。
(2)."失业职工"申领须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原用人单位交给的并盖有单位印章的《失业证》,个人身份证、户口薄、免冠相片两张。核发失业职工《失业证》。
(3).失业人员凭《失业证》参与招工、职业介绍、享受劳动部门优先推荐介绍就业,办理录用合同制职工及合同制重新就业手续。失业职工申领《失业证》,劳动部门免费进行登记、发证。凭《失业证》,劳动部门免费进先例记、发证;凭《失业证》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介绍就业的优惠服务。
三、申领《就业证》和《就业登记卡》须知。
1.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2.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查验合格的计划生育证明;
3.从事国家规定凭证上岗的技术工种,须持有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相应技术等级证书;从事特种作业的持有有效的上岗证书。
四、职业介绍须知。
1.单位招工须提供的资料:
(1).招聘单位《营业执照》影印件1份;
(2).单位招工简单;
(3).需到市外招工的须经市劳动局批准。
2.个人求职须提供的资料和手续: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免冠相片两张;
(3).有关(上岗)技术等级证书、党校推荐表;
(4).填写"求职登记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