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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今天实施
发布日期:2020-07-01 17:00:02
来源:广东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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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于今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森林法》在结构上作了较大调整,从1998年森林法7章扩展至9章,条文数从49条增加到84条,单列出森林权属、经营管理两个章节,对国有和集体林权管理、森林分类经营、林业融资等作出明确规定,充分释放林业发展活力,将对广东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日前,广东省林业系统正深入学习贯彻新的《森林法》,开展多层级的《森林法》宣传和普及,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林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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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新修订的《森林法》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在整部法律中,提出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并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写入法律,加大了公益林保护力度,取消了木材运输许可制度,并调整了林木采伐许可范围。新修订的《森林法》将森林资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成为考核政府的重要约束性指标;强化了资源保护,新修订的《森林法》保护措施更加严密,提升了森林资源保护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此外,新修订的《森林法》还突出了执法权威,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监督检查手段,加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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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是七山一水两分田的林业大省,截至2019年底,广东省森林覆盖率为58.61%,森林蓄积量达到5.79亿立方米,成为全国“最绿”的省份之一。近年来,广东省先后实施了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绿美南粤三年行动计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林业三年行动计划等,不断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全省绿色版图不断扩大,人居环境持续改善。1999年广东省还率先施行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目前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达到7212.42万亩,占林地的44.03%。今年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也将基本建成。

      据透露,下一步,广东省林业局将根据《森林法》的相关规定,推动开展省森林保护管理、林地保护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修改,保障法制统一,加快配套制度建设,保障法律有效实施。同时,广东还将全力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和林木采伐许可制度改革,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建立完善林业执法队伍,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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