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国庆节将至,今年国庆节假期长,重阳节又正值国庆节假期之间,预计进山活动、登高郊游的人数增多,加上天气干燥,山上可燃物多,森林火险度高。为了切实抓好国庆、重阳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让广大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特作如下通知:
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2003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粤办明电[2003]201号),加大宣传力度,把森林防火宣传月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使入山防火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要对辖区内进行一次较全面的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发现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克服;要加强对进山作业人员管理,对进入林区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领证,凭证进山作业;对常住山区流动人员,要进行清理登记,并与其签订防火责任书;严禁进入林区狩猎;对精神病人要落实监护人,防止精神病人进入林区玩火。
三、切实落实护林巡山制度,落实巡山护林人员,并建立巡山护林责任制,要为护林员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安心做好护林工作。做到巡护任务落实到人、到山头,不留空档。
四、节日到来之前,各地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成立重阳登高指挥部,领导要坐镇指挥,落实防护哨卡责任制,分兵驻守,对主要登高景区要加派人力严加守护,确保万无一失,防止群伤事故发生。
五、切实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备耕整地炼山作业,必须按规定执行,违规用火则当纵火论处,并要追究直接领导人的责任。9月28日至10月8日,全市停止审批炼山作业和烧荒除杂用火。
六、要指定民兵森林消防队伍集结待命;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和归口管理制度。发生山火时,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科学扑火,确保安全,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严禁动员老弱病残人员、中小学生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
请把节日期间值班、带班名单、登高点负责人名单和联系电话于9月29日前报我部办公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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