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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财会〔2019〕16号关于开平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1 15:5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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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

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街)财政所(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9〕45号),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0年5月9日开始进行(注: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我市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实行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资格后审(考试成绩公布后全科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资格复核材料进行审核)方式;报考条件、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时间、报考程序、报考收费等详见《关于广东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我市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缴费时间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至12月5日(注: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报考方式

  报考人员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三、现场审核时间

  2020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公休日除外。

四、现场审核应提交的资料

  报考人员在考试成绩公布(2020年5月31日前)后,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成绩为全科合格的,请务必在规定的现场审核时间内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在现场审核时应提交本人所在单位盖公章(无工作单位者除外)的《报名表》一份以及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现场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开平市财政局法规监督与会计股:开平市人民东路3号首层(开平市财政局大楼旁);咨询电话:2277311。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其内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下载并打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打印,该表是考后进行现场审核的重要材料,请务必妥善保管。

  附件:

开财会[2019]16号附件关于开平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开平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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