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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平市近年来典型森林火灾案例
    发布日期:2022-01-12 10:23
    来源:开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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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正值森林火灾易发高发期,为切实提升广大群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开平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布近年来多起典型森林火灾事故案例,以增强警示教育作用。

    01塘口镇林某勇失火案

    2019年11月,犯罪嫌疑人林某勇在塘口镇冈陵村委会如意村百立山神坑寺庙附近山林中的一个空置的养殖场前的山边,点火烧杂草引发山火。经勘查鉴定总过火面积约40公顷,造成经济损失约22万元。开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林某勇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责令退赔三名被害人以及塘口镇冈陵村委会南芬经济合作社损失合计约22万元。

    02长沙街道陈某卿失火案

    2020年5月,犯罪嫌疑人陈某卿在开平市街道办事处爱民村委会老树坑山(地名)焚烧其开垦菜地的杂草,导致明火蔓延至吴某治承包的林地,引发森林火灾。经勘查鉴定,火灾过火林地总面积约6公顷,其行为涉嫌失火罪。开平市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卿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陈某卿依法赔偿吴某治经济损失人民币约6万元,以及爱民村委会相关救火费用。

    03大沙镇黎某苟失火案

    2021年4月,犯罪嫌疑人黎某苟在大沙镇榄仕角青年农场场部附近的农田烧杂草开荒地,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现场过火总面积约5公顷,其行为涉嫌失火罪。开平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已经依法对黎某苟失火案提起公诉。

    04蚬冈镇方某文、方某发失火案

    2021年5月,犯罪嫌疑人方某文、方某发在开平市蚬冈镇横石村委会仙人骑鹤(地名)的山上除草作业期间,吸烟后丢弃烟头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林地总面积约24公顷,其行为涉嫌失火罪。开平市公安机关依法对方某文、方某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05赤坎镇司徒某荣过失引起火灾案

    2021年3月,违法行为人司徒某荣在开平市赤坎镇红溪村委会大朗村侧墓地拜祭除草,将吸烟的烟头随手丢弃,导致杂草燃烧起火。开平市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司徒某荣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00元。

    06塘口镇卢某振擅自野外用火案

    2021年11月,违法行为人卢某振违反《森林防火条例》,未经批准擅自在塘口镇卫星村委会河阳村狮山焚烧垃圾引发山火,经鉴定,现场过火总面积0.2公顷,构成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违法行为。塘口镇人民政府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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