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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2年度城乡医保参保缴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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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城乡居民:

    现将参加2012年度城乡医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开平市城乡居民2012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非本地居民户籍但在我市全日制中小学就读的在校学生或幼儿园、托儿所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8元。

    二、住院报销年度累计最高10万元,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报销50元。

    三、参保缴费时间:从201111月至12月,待遇享受从2012111231。没有按规定时间参保缴费的,明年不能享受以上医保待遇。

    咨询电话:2231727

    开平市城乡居民医保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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