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乡居民:
现将参加2012年度城乡医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开平市城乡居民2012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非本地居民户籍但在我市全日制中小学就读的在校学生或幼儿园、托儿所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8元。
二、住院报销年度累计最高10万元,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报销50元。
三、参保缴费时间:从2011年11月至12月,待遇享受从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没有按规定时间参保缴费的,明年不能享受以上医保待遇。
咨询电话:2231727
开平市城乡居民医保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