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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10-18 09: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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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开平市第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上

开平市审计局局长 谭贤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开平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市审计局组织对开平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十届人大次会议有关决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民生保障有力有效,财政改革深入推进,202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税收征收管理,深挖增收潜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2021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316,450万元,同比增收26,645万元,增长9.1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90,407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26,043万元。

——支出结构继续优化。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支出,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卫生健康、农林水等民生支出441,748万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06%,同比增长7.05%。全市完成十件民生实事支出35,551万元,其中本级完成11,792万元,推动各项民生政策落实。

——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持续深化。2021年,“数字财政”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推进跨部门信息集成,实现财政信息贯通共享。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对重点财政支出项目开展事后重点绩效评价,启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对2022年所有50万元以上的预算项目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事前绩效评估,为下一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夯实基础。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成效良好。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6问题,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查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落到实处截至20227月底,72问题已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94.74%。通过收回资金上缴市财政、归还原渠道资金、促进落实拨付项目资金、规范资金财务管理、调账处理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9.67亿元;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或修订制度9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57,805万元、总支出940,337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30,803万元、总支出429,801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5,104万元、总支出55,08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37,792万元、总支出439,921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合理。一是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导致年中两次调整预算增长幅度较大,收入调增幅度达203倍,支出调增幅度达148倍。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偏差较大,收入分别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24.41%88.47%

2.预算执行管理不到位。一是市财政通过支出挂账的方式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账面收支平衡,涉及金额25,137.97万元。二是有42个上级补助项目执行率低于50%,未执行金额合计5,474.07万元。三是市机关养老保险专户累计垫付8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涉及金额6.14万元。

3.财政资源统筹工作有待加强。一是市财政局未及时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少列当年预算收入25,154.98万元。二是5个执收单位未及时追收非税收入144.03万元。三是1个所属单位非税收入406.73万元、1个部门和4个所属单位结余资金127.97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10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及23家所属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抽查财政资金35.2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级部门单位切实履行部门预算主体责任,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到位。一是5个部门存量资金30.45万元未及时清理。二是3个部门合计122.32万元资金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7个部门共有41个当年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50%,未执行金额合计16,300.93万元。

2.公务用车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1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超编制配备4辆公务用车。二是3家所属单位共有42张不再使用的加油卡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三是1家所属单位原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加油卡对私家车加油4,021.59元。

3.“过紧日子”落实不严格。6个部门加油卡账户余额超过当年月均加油金额的3倍以上,造成财政资金沉淀,涉及金额32.18万元。

4.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一是1家所属单位的下属企业7政府工程合计442.50万元违规社会个人挂靠承接。二是1家所属单位的下属企业违规将承接的政府服务向外转包。三是2个部门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实行集中采购,涉及金额3万元。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江门市审计局组织对我市蚬冈镇20188月至20217月财政收支管理情况、市审计局组织对龙胜镇2020年度财政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个镇能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进经济和各项民生事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支出管理不严。一是2个镇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533.52万元。1个镇448.47万元项目资金滞留镇财政专户未及时分配拨付。1个镇占用项目资金73.89万元。

2.支出依据不1个镇部分公务接待费、会议费17.78万元列支依据不充分。

3.项目进度不理想。1个镇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项目进度,致使桥梁重建工程长期未完工。

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1个镇违规发放奖金、津贴、慰问金等共11.59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了我市2021年度中央直达资金及省、市对应安排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直达资金政策,加强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推动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使用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市教育局违规使用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用于教师晚自修管理奖、学生留宿管理奖和高级教师岗位奖等人员经费开支42.38万元。

2.未按规定直接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市民政局未按规定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集中供养人员)直接拨付至供养服务机构,涉及金额102.86万元。

(二)电子警察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了我市20201月至20218月电子警察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子警察智能化建设工作,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能够履行电子警察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工作职责,我市电子警察对道路交通环境的改善、城市和乡镇道路的交通管理发挥积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1.设备硬件底数不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市交警大队)未建立我市电子警察设备点位明细台账,无法确定我市各个电子警察设备点位所属的建设项目以及对应配备的硬件种类和数量、使用和报废情况。

2.部分设备点位备案信息不完整。市交警大队未按规定对2021年前启用的个别设备完善道路平面概览图、设备取证实际效果图、现场交通标志图片。

3.对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后续跟进处理不到位。市交警大队未采取积极措施对多次未处理非现场交通违章的违法行为人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进行处理,违章次数最多的车辆的未处理记录达46起。

4.未及时审核违法行为信息。市交警大队未按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电子警察抓拍的2,707宗违法行为信息,导致无法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

(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情况专项审计情况

审计了我市2021年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单位能够履行疫苗流通工作和预防接种安全工作责任,保障疫苗流通和接种过程的质量安全,免疫规划制度有序实施,疫苗流通、预防接种实现全程平台可追溯。发现的主要问题:

1.疫苗资金管理不规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按规定停止收取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涉及金额78.76万元。

2.疫苗流通、储存管理不到位。一3家镇卫生院部分疫苗流通、储存过程记录缺失。1家镇卫生院提前填写冷链温度监测的时间、温度和运转情况等记录,冷链温度监测流于形式。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基础教育投入审计情况

审计了我市20202021年度基础教育投入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基本能贯彻落实有关基础教育的法规和政策,保障教育事业改革,逐年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学校办学环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结构优化、素质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资金管理方面。未按标准编制部门预算。市教育局未按2%的标准编制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预算、未按10%的标准编制学校教师培训费预算。

2.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一是生员比不达标。我市公办幼儿园、特殊教育生员比(在校学生数与在编教师数之比)分别为24.8:14.8:1,未达到公办幼儿园10:1、特殊教育2:1的规定要求。二是公办幼儿园有编不补、聘请大量临聘教职工。我市公办幼儿园空编率为42.11%,临聘教职工占教职工总数比例高达63.79%其中1所公办幼儿园2002年至今未公开招录过在编教职工。三是教师岗位配备不足。17所中小学应配备而未配备专职心理教师;小学学段体育教师缺额率为31.58%42所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未配齐教师和保育员,占幼儿园总数的40.78%。四是部分教师资质不达标。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为47.62%,未达60%的目标要求;高中专任教师高一级学历占比13.83%,未达15%的目标要求。

3.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校舍未达规范化办学标准。全市现有18所幼儿园目前设在夹层,没有独立园舍;市特殊教育学校借市残疾人联合会场所开办,没有独立的校园,该校占地面积为3,743㎡,与标准化办学要求17,100㎡有较大差距。

4.优质均衡发展方面。一是存在大班额情况。我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159个班超过标准班额。二是义务教育教师交流政策未落实到位。我市20202021学年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交流人数占教师总数的2.95%、未达到5%的目标要求,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交流人数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8.62%、未达到10%的目标要求,其中骨干教师交流人数占交流总数的7.52%、未达到20%的目标要求。

(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审计情况

审计了我市20192020年度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实行先整治、后提升,以点带面,梯次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统筹推进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是我市“四好农村路”2019年建设任务117个,当年未完成建设9个;2020年建设任务99个,当年未完成建设5个。2020年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保洁资金1,248.50万元,截至20219仍有624.25万元未拨付到位。2019年底各镇(街)已完成330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截至202110月,仍有建设资金172.94万元滞留在镇级财政未拨付到位。

2.设施管护完善方面。6农村公路后期管护不到位。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后期管护不到位。2020年建成的553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截至202110月,有22个仍未安装用电设施、未能投入使用。四是2个村文化站设备已闲置,以堆放杂物为主使用效率不高。

(三)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了我市20182020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推进水污染防治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和完善,相关部门组织建设了一系列污水处理设施,我市河流水质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

1.水质未稳定达标。1个监测断面20191月至20222月期间的每月水质检测结果有23个月未达Ш类水标准,2022310日审计委托第三方公司检测水质,检测结果也未达标。

2.工程设计招标不够规范。1个工业区尾水深度净化处理站项目建设单位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发包工程设计服务,未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未经审批使用结余资金。1个镇未经审批将2018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结余款31.87万元用于其他工程项目费用支出。

4.污水管网设计不合理。1个生活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存在部分生活污水经集水井溢流直排入河的情况。

)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了我市20202021年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持续加大农村污水治理力度,提高了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进一步改善了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

1.制定的管理办法不完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17月印发的《开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中对运维单位水质监测考核频次标准与上级规定不一致。

2.个别设施运行过程中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1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格栅池密封性不强导致臭味散发;2个截污管道的沙井散发臭味;2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污水倒灌的情况

3.生物净化设施管理不到位。4个人工湿地植物长势较差,影响生活污水净化处理;2个人工湿地植物残体未及时清理。

)文化旅游体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了我市20202021年文化旅游体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积极推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低。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拨付到镇的专项财政资金,截至20225225.35万元滞留在镇级财政未拨付到位。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1个工程已于20218月竣工验收,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未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结清工程款,截至20225仍未支付余下工程款53.70万元。

)赤坎古镇大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赤坎古镇大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绩效。审计结果表明,赤坎古镇大道工程项目建成后改善了原有路域环境,提升了赤坎镇交通基础设施的服务水平,为古镇旅游业提供完善的交通条件。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价为10,637.05万元,已于202110月验收,截至20224月,以不定期方式累计支付7,379.37万元,工程进度款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及时支付。

3.未办清工程竣工结算、财务决算。项目于20216月建成通车,截至20224仍未办清工程竣工结算、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四、国资国企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市公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开粮粮食储备调剂有限公司、市潭江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和广东开平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会计信息失真。1户企业下属公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使用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导致公司资产和净资产账面数均少计4,016.16万元。1户企业下属公司未确认出租不动产的应收租赁费和滞纳金,导致少计债权和收入各81.89万元。2户企业通过少计收入、少计折旧和摊销的方式来调节利润,多计利润约405.41万元。

2.部分国有资产管理不完善。1户企业下属公司一地块(面积1,143平方米)自2012720213月底月租金2,000元已维持多年无变动。1户企业下属公司有8处房屋(合计面积1,865.7平方米)闲置,其中有4处房屋(合计面积107.7平方米)闲置超过一年。2户企业共有19个温度湿度传感器、摄像头等智能化设施已损坏,但未及时维修。1户企业下属公司有1个价值5.96万元的户外广告牌架体、1户企业有1个仓库均未登记入账。1户企业25项原值合计72.69万元的无形资产已转让或已被征收,但未及时核减。

3.资金安排管理不1户企业前期工作不到位导致资金损失浪费22.04万元。

4.借款管理不规范。1户企业下属公司未对已超过合同还款期的出借资金进行催收,未追回应收借款及利息合计1,406.28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了5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和4家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国有资产处置不合规。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未经集体讨论,涉及金额162.58万元。1家所属单位申请报废一批原值4.72万元的固定资产后,未待主管部门完成审批程序就已完成拍卖。

2.出租资产监督管理不到位。1家所属单位出租铺位后,未对承租人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未及时发现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转租、获取差价。

3.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不规范。2个部门部分购入的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涉及金额59.05万元。1家所属单位的1个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未结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81.16万元。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1,市审计局共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12份,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5起,其中移送市纪委监委6起、移送有关主管部门9,移送事项主要涉及履职尽责不到位转嫁摊派支出费用私车公养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未申报缴纳税费工程设计招标不规范违规转包政府服务违规采购等方面

六、审计建议

(一)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强化预算约束,坚持量入为出原则,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隐患;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将全部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提前谋划部署工作,增强年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改进和完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增强预算约束力和严肃性;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积极盘活各类存量资金,提高使用效益和效能。

(二)规范民生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聚焦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使用情况,强化资金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促使项目及时发挥效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大对民生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推进重大民生政策贯彻落实。

(三)强化国有资产高效管理。加强对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及资产负债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强化企业内部审计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促进保值增值;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用好管好单位资产的主体职责,盘活利用好存量资产,把长期沉淀的“死资产”转化为高效流动的“活资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加强审计回访和跟踪检查;市人民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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