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KTV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58条中明确规定: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酒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 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 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 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 对难以判明是不是未成年人的, 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庞涛表示, 这类场所内通常比较昏暗, 里面有形形色色的人, 常有抽烟喝酒等情景, 孩子们会耳濡目染, 这样的环境和氛围 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确实有负面影响。 这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作出上述禁止性规定的重要原因。 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 要全面准确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 以身作则。 医生:影响孩子听力、视力 国际上公认保护听力的方法是 “60-60原则”, 即听音乐时, 音量不超过60分贝, 连续听的时间不超过60分钟。 60分贝相当于 人在室内一般交谈的音量。 有医生表示: “KTV里的音量 肯定是大大超过60分贝的, 而且儿童发育还不完全, 如果长时间地在KTV里, 听力肯定会受损。” 另外, 孩子有追光的天性, 会不自觉地盯着KTV里闪烁的彩灯看。 包厢里灯光晦暗, 炫亮的电视屏幕是儿童视力的“杀手”。 某市检一分院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是否依法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标识。 KTV经营者:明知故犯将被重罚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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