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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1-07-21 08:5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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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推进应急管理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信息报送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意义的重要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反映全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情况,为上级部门掌握情况,地方党委政府了解支持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局党组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实施领导,机关股室交流工作经验等,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第二章 政务信息工作网络


第三条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全政务信息工作,由主任或副主任具体分管,并指定一名政务信息员具体负责。

第四条股室应确定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工作,并设兼职信息员,具体负责本股室政务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第五条股室应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政务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人员配备、工作部署、考核奖惩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切实抓好本股室的政务信息工作。


第三章 政务信息内容


应急管理政务信息应当着重反映以下内容: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执行情况;

(二)上级机关及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工作经验;

(三)各级领导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及参加重要活动、开展调研等情况;

(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措施、新经验、新成果;

(五)应急管理执法动态、成效及查办的典型案件;

(六)履行部门职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与建议;

(七)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及问题、建议;

(八)重大突发事件和舆情信息;

(九)上级部门要求编报的政务信息;

(十)其他需要编报的政务信息事项。

应急管理政务信息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政务信息实行一事一报,反映的事件应当真实可靠,有根有据;重大事件上报前,应当核实;急事、要事和突发性事件应当迅速报送。

(二)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做法、有分析、有结果。

(三)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用简洁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事例、数字、单位应当力求准确。


第四章 政务信息的报送


股室上报的信息按局办公室规定格式统一报送。

股室向办公室报送的政务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重大信息,必须经主要领导审阅同意。


第五章 政务信息的运用


第十条股室报送的政务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筛选和审核,编发成《开平市应急管理信息》或《工作简报》,并在市局网站中发布,重要信息推荐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

第十 重大突发事件及舆情信息,采用后直接送局领导阅示,并视情况发布。

第十某个时期有重大工作部署及专项工作时,可根据工作性质采取专项简报报送至市有关部门及领导。


第六章 政务信息的考评


第十局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全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实施督办和通报。每月由办公室分别对各股室政务信息工作情况进行统计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各股室信息的报送数量、采用数量、得分、排名情况,以及被采用的信息目录等。

第十政务信息报送任务数量:各股室每年报送调查研究2篇,每月报送信息任务数为2条。

第十政务信息采用计分标准:各股室政务信息得分分基础分和采用加分两种。

(一)基础分:各股室完成规定政务信息报送任务数即可得基础分10分,未完成报送任务,该季度考核基础分得分为0分,超过报送条数的不再加算报送分。各单位未完成调查研究报送任务数的,在12月月通报时一次性扣减该单位每篇5分。

(二)采用加分:各股室报送的信息被各级采用,按不同层级标准分别给予加分奖励,一条信息被不同单位重复采用的,累计加分。具体标准如下:

1.被局采用的政务信息,根据采用条次予以加分:工作信息采用1条次,加2分;调研信息采用1条次,加5分。

2.被江门市局和开平市委、市政府采用的政务信息,根据采用条次予以加分:工作信息采用1条次,加6分;调研信息采用1条次,加10分。

3.被广东省和江门市委、市政府采用的政务信息,根据采用条次予以加分:工作信息采用1条次,加10分;调研信息采用1条次,加20分。

4.被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采用的政务信息,根据采用条次予以加分:工作信息采用1条次,加15分;调研信息采用1条次,加30分。

5.被采用信息,开平市委、市政府和江门市局领导作出批示的,每条加10分;广东省局和江门市委、市政府领导作出批示的,每条加20分;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作出批示的,每条加30分。

第十政务信息报送特别规定:凡属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规定需要妥善处置、紧急报送的重大情况与突发事件信息的,各股室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信息形式报告局办公室;凡违反规定未按要求上报的,瞒报的扣20分,漏报、迟报的扣10分,并在每季度的信息工作总结中予以点名通报批评。发现应报送而未报者,按瞒报规定处理。

第十政务信息考评办法:局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全年政务信息工作情况,按照一定数量和比例,年终一次评选出年度“信息工作先进股室”、 “优秀信息员”等奖项。

对信息报送工作严重滞后未完成报送任务数的单位,除了无资格参与当年局组织的年度先进评比活动外,还给予以通报批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联系方式: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0-2399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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