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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司法局创新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持续提升“平安三率”
撰写时间:2022-11-2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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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司法局创新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持续提升“平安三率”
撰写时间:2022-11-2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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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市司法局建立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创新将司法行政工作所有面向群众的办事服务和办案事项纳入监督评价范围,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服务诉求为导向,以制度创新为载体,助力提升“平安三率”,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司法行政保障。


一、聚焦诉求,有制度有安排,提升“平安三率”


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期盼为导向,制定开平市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围绕“依法办事、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作风、清正廉洁”五大项评价内容,将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能力和履职办案质量主动置于人民群众监督评价的范围之内,做到“三个全覆盖”:一是实体平台全覆盖,包括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市社区矫正中心、全市15个镇(街)司法所和市公证处等。二是职能业务全覆盖,包括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信访工作等。三是评价渠道全覆盖,采用书面纸质、电子评价器、网上服务系统等“纸质+指尖”方式,方便群众即时就地反馈评价。



二、直面问题,有跟踪有回音,提升“平安三率”


为确保群众通过满意度评价所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市司法局通过加强跟踪问效,形成与群众双向互动的回应机制。一是实行“一评价表一案”,根据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评价档次,对勾选“非常满意”以外的其他评价选项或提出“不满意”书面意见的群众评价,指定专人通过查看监控、查阅卷宗、询问现场工作人员、回访当事人等方式落实调查跟踪,通过深入了解群众真实诉求,增强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二是开展“一案一督导”,对回访和回复结果仍不满意或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启动专案督办机制,由分管领导牵头抓落实。重大情况由局党组指派督导组跟踪督办,以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增强群众对司法行政服务体验获得感,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



自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执行以来,市司法局根据群众评价反馈,不断推出便民利民举措。推行司法所“村级信访驿站+外送调解服务”,“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联动调解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免费远程视频会见服务有效减轻服刑人员家属探视来回奔波和经济成本,苍城司法所成为我市首个乡镇远程视频会见探视点。驻村律师为村民提供普法、调解等法律服务共3300多件,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首选率。



三、同向发力,有复盘有进步,提升“平安三率”


为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执行力,市司法局深化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运用,打出了队伍监督管理和履职为民“组合拳”。一是队伍建设有进步。把群众满意度评价作为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风向标”,推动开平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和开平市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同向发力,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群众工作,层层传导形成听民声、解民忧、暖民心的工作责任链,既抓住了“关键少数”又管好了“绝大多数”。二是服务效能有提升。实行群众满意度评价月度、季度排名和通报机制,通报情况提交局党组研究,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重要参考。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同时纳入干部工作绩效、股室实际工作成效的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评选和表彰的依据。今年7月至9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办理各类业务5549件,接受评价5530件次,评价率99.66%,满意率情况分别是:“非常满意”5368件,占97.07%;“满意”161件,占2.91%;“基本满意”1件,占0.02%;没有“不满意”评价。其中,7月至9月的“非常满意”占比率为91.50%、99.3%、99.64%,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实现了“三连升”。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用活评价机制,盘活现有资源,走好线上线下群众路线,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持续提升“平安三率”,助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