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附件:
关于镇海水苍江大桥至长振桥段河道管理
范围修正成果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开平市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行洪及堤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转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对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江水函〔2022〕48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我市组织技术支撑单位结合实际对我市镇海水苍江大桥至长振桥河段河道管理范围进行了修正调整,现将修正段的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修正河段
开平市镇海水苍江大桥至长振桥段,长度5.8km。
二、划界标准
河流管理范围划界标准: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结合河道实际岸线确定。
三、修正成果
经现场复核,按照划界标准并结合该河段防洪设计标准,修正了该河段的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图(详见附件)。
四、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原土地性质、权属不变,但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制使用。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及堤防安全的建设活动,违者依法从严查处。
五、本《公告》由开平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开平市镇海水苍江大桥至长振桥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修正成果图.pdf
开平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