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附件: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开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要求,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开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开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