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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准予开平市晴海天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住所变更:“开平市新昌新兴路18-20号”变更为“开平市大沙镇大中南街12号中心小学心理室”。
开平市民政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