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杨健国因保管不善,将F开平(2013)1100053191房地产权证及开府国用(2013)09281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健国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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