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府办函[2003]68号


 

关于抓好电子政务工作推进政务公开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我市的电子政务光纤网络已建成。为了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已建成的网络进行网上办公,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增加办事的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请各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

  一、在公众网上做好本单位的公众服务项目

  1、未制作好网页的部门,请根据2002年10月15日传真电报通知要求,尽快制作好网页,并由信息产业局挂接到互联网上。具体可参考“开平信息网”单位网站栏目。
  2、已制作好网页上网的部门要完善好网页功能,及时更新资料。
  3、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公众网进行对公众服务。目前,各职能单位要进行如下工作:在本部门网页上公布政策法规、政务动态、机构设置与职责、办事规程、办事指南、网上咨询、网上查询、办事表格下载、网上申报及办证、政府采购等。职能部门的政务公开详情请参照2002年9月23日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开平市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实施;各镇(办事处)政务公开详情请参照2000年4月11日市委办、市府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管理镇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其中村务公开工作在“农业信息网”中实施。
  4、有条件的部门可以进行网上审批等服务。

  二、在内部网上(数字政府应用系统)开展办公业务

  1、未在数字政府应用系统上输入本部门的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基本资料的部门,请迅速组织录入好。并要对系统进行正常维护和资料更新。
  2、各部门的公文流转、邮件收发、文件收发、行政审批、部门间的文件交换、审批等要在网上进行。市政府拟于今年适当时候出台规定,取消所有的纸质公文,请各单位做好相适的准备。如因网络业务不熟悉而不能开展的单位,由市信息产业局对其人员再培训。

  三、检查验收

  为了使电子政务这项工作进展顺利,做出实效。从今年9月份开始,由市府办、市监察局、市信息产业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就电子政务建设这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电子政务 建设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武装部、法院、检察院
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秘股          2003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1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