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内已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因为特殊原因而需要暂停发放养老金的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审验暂行办法>的通知》(粤社保﹝2004﹞13号)第十一条
开平市内已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因为特殊原因而需要暂停发放养老金的
必需材料
1、填报我局的《养老保险长期待遇信息变动申报表》(由单位管理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原件 1
离退休人员服刑的
1、法院判决书等 复印件 1
离退休人员死亡的
1、提供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复印件 1
其它情况需暂停发放养老金的
1、提供相关证明 复印件 1
2、如有正当理由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代办,还需要出具本人有效授权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 1
1. 取号:申请人到受理地点窗口办理的,按规定取号或直接办理。
2. 申请:申请人备齐资料可到镇(街)公共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窗口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 受理:镇(街)公共服务中心窗口接收并核实资料,对需要补正或补齐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正式受理,初审并录入系统;窗口将申请材料流转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沙塘镇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开平市沙塘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888121
交通指引: 无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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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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