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蚬冈镇人民政府招聘环保巡逻队队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1 16:3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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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秉承“公开、平等、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蚬冈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巡逻队队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岗位职责

职位:环保巡逻队队员(1名)。

职责: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场所、河道等进行环境监督巡查等工作。

二、 报名资格条件:

(一)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无犯罪记录;

(二)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条件优秀的可放宽到高中学历或中专学历、退伍军人优先),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适应长期外勤及夜间巡查工作。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25日止(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二)现场报名地点:开平市蚬冈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地址:开平市蚬冈镇兴华路3号,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50—2526189)。

(三)报名提交资料: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近期红底大1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考试方式:由党建工作办公室和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进行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

确定聘用人选后,聘用人员需要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用工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报送蚬冈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费用自理)。

六、考察

用人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雇用,可依次替补人选。

七、公示

通过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录用后,聘用人员按照蚬冈镇合同制工人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工资待遇面议。

本公告由开平市蚬冈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开平市蚬冈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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