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紧抓“关键少数”,不断夯实“四个责任”(即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部门主管责任、属地主体责任和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责任)。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对“一把手”进行跟踪问效。以工作实效为导向,狠抓“五个零”不放过,即针对个别单位线索排摸零结果、个别地区打击零战果、个别单位基本情况零台账、个别基层法院审判零记录、个别市区“打伞”零成绩,以“清零”行动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建立工作动态周通报制度,实行末位提醒。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广东省督导期间,启动每日综报,推动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真正重视、负起责任,形成比学赶超态势。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各级机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各市 (区)落实“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出台约谈实施办法,对推动扫黑除恶工作不力的10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向3个单位发出提醒函。
建立挂牌整治机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整体工作落后的,启动挂牌督办。共对1个市和9个镇 (街) 进行重点治理 (挂牌整治),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1个镇实施“一票否决”,并将挂牌督办情况与该地区 (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主管领导干部、分管领导干部评先受奖和晋职晋级挂钩。今年,共取消1名镇委书记、1名街道办主任的晋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