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镇人民政府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对开平市百合静脉产业园(启动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规划实施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就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根据《开平市百合镇总体规划(2015—2030)》,开平市百合镇循环经济生态园(以下简称“开平市百合静脉产业园”)位于百合镇“1+3”经济产业发展格局中的“北部恩平、蒲桥联合工业产业园、东部赤坎镇新城区、东南部侨乡文化旅游园”板块。为适应百合镇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与城市建设新要求,匹配产业园区发展需求,更好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规划布局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优化空间布局,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实施,需对该产业园加强规划管理,有序引导和控制城市建设。2020年4月,百合镇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思翰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开平市百合镇循环经济生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于2020年12月获开平市人民政府批复(开府办函〔2020〕298号)。
2022年,因园区产业发展需要,产业园确立以静脉产业为主导,并为突出特色建园理念、推动产城融合、促进园区健康发展,名称调整为“开平市百合静脉产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324.65公顷,范围为:北至恩平市工业园,南临西塘村,西至潭江,东侧以山林为界。
同年,百合镇人民政府启动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工作,委托广州市思翰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开平市百合静脉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于2023年8月获开平市人民政府批复(开府办函〔2023〕193号)。局部调整区域位于原控规范围中部,具体范围为:开春高速从南侧穿过,西邻国道G325,东侧以山林为界,北至瀚蓝(开平)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南侧以横五路为界,调整区域用地面积90.28公顷。本次调整主要针对用地布局、道路设计等内容优化,以提高土地利用集约性。调整后,园区总用地面积保持不变,仍为324.65公顷。
对照《开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三区三线”划分及基本农田分布情况,百合镇人民政府拟将产业园中涉及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区域予以剔除(合计剔除面积165.697公顷),剔除后划定为开平市百合静脉产业园(启动区),面积约158.953公顷。该启动区将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与资源禀赋,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平台及区位优势,与周边园区实现错位发展,构建以静脉产业、新能源新材料、高端专业设备/装备制造、现代物流产业为核心的四大主导产业结构,以科技赋能发展,以创新引领未来,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的现代化高端产业发展基地、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创新构成区。
启动区发展定位、主导产业、人口及用地规模具体如下:
1. 发展定位:依据《开平市百合镇总体规划(2015-2030)》要求,结合与《开平市百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的衔接,综合考量规划区的区域位置与现状条件,确定功能定位为:百合镇“1+3”经济产业发展格局的重要工业区,以环保循环经济产业为核心的现代化生态产业园区。
2. 总体产业规划:根据园区产业规划,启动区将重点发展静脉产业、新能源新材料、高端专业设备/装备制造、现代物流产业四大主导产业。
3. 人口规模:已开发用地范围内现有人口约550人,预计待开发用地将新增工业人口4620人。
4. 用地规模:启动区规划总用地面积158.953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53.84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96.79%。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园区内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固体废物焚烧废气以及少量燃料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SO₂、NO₂、PM10、PM2.5、TSP、TVOC、非甲烷总烃、H2S、HCl、氟化物、NH₃、二噁英、汞、镉、砷和铅等。根据大气环境预测结果,规划实施后,正常工况下各敏感点地面浓度的最高贡献值与叠加值均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这表明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开发区工业企业废气正常排放时不会出现污染物浓度超标现象,大气环境影响程度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园区内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等。对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时纳污水体的影响预测分析显示,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纳污水体后,核算断面可稳定达标,因此达标尾水进入纳污水体后,预测因子的背景值浓度增值相对较小,叠加背景值后均未出现超标情况,且仍留有一定环境容量,纳污水体所受影响相对较小。若发生事故,外排废水浓度会显著升高,将对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因此需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杜绝事故性排放。
3、噪声:主要来自企业设备噪声、交通噪声等。在加强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的前提下,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厂界噪声总体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的要求;为避免交通噪声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应采取措施减少对周边敏感点及声环境质量的不良影响。
4、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规划实施后,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及处置,对环境的影响不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5、地下水:园区内对地下水环境有可能造成影响的区域包括:有生产废水产生的工业企业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企业污水预处理系统等区域。在加强地下水防渗及监测巡查条件下,本次规划的影响可以接受。
6、环境风险:存在潜在环境风险的物料主要是危险化学品、天然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危险废物,可能造成环境风险的事故主要是集中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事故排放、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泄漏或燃烧爆炸等。通过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可大大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轻规划项目对周边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的影响。园区内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区域与企业之间的风险防控联动,可以有效减轻风险发生后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严格控制废气排放强度大的企业入园建设,减少对周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加强环境管理,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严格要求工业企业落实废气收集及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合理优化产业布局。
2、废水:严格控制入园产业类型,严禁专业电镀、制革、漂染、化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入园,严禁引进排放含有毒有害物质和一类污染物的项目;进驻企业应节约用水,尽量提高中水回用率;企业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后,通过污水集中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后排放至百合河。
3、噪声:通过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确保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要求,保障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道路采用改性沥青路面,对机动车实施适当的限速及禁鸣管控,并在环境敏感点周边加强绿化、采取隔声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敏感点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固体废物处置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尽可能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对固体废物开展充分回收与合理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尽可能回收并综合利用,无法回用的委托具备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地下水:对企业生产区域实施分区防渗防治,针对不同生产区域、不同生产环节的污染防治要求采取差异化措施。
6、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严格的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突发环境事件防范与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加强日常管理,可最大限度降低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及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本次扩园规划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次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园区所影响区域的公众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扩园规划实施、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规划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规划园区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向园区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查阅。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规划实施单位及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开平市百合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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