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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镇人民政府招聘环保巡查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3 18:2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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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百合镇环境治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岗位职责

  职位:环保巡查工作人员2名。

  职责:主要负责镇内生产经营场所、河道等进行环境监督巡逻检查、城镇管理秩序维持和安全生产检查等有关工作,完成上级环境部门及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年龄18—35周岁,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条件优秀的可放宽到高中学历或中专学历),具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操作。

  (三)吃苦耐劳、抗压能力强,适应执行外勤或夜间巡查任务。

  (四)专业不限,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或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或现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有意者请将《报名表》(详见附件)、近期红底1寸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kpbhzzzb2018@163.com。现场报名:请将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百合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750—2510002。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准确、有效。

  (三)面试方式:报名资料经审核合格后,由百合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进行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确定聘用人选后,聘用人员需要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用工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结果报送百合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五)考察:用人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雇用。

  (六)聘用:拟聘用人员经考察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工作待遇: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面议,按合同约定执行。录用后,聘用人员按照百合镇合同制工人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购买社保。

  本公告由开平市百合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doc

  

开平市百合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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