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百合镇人民政府 > 信息公告
关于成立百合镇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2 21:55
来源:null
打印
【字体:

各村(居)委会、镇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百合镇应急救援队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百合镇应急救援队伍组成人员

指挥:熊日升(镇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方永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第一组组 长: 磊(镇党委副书记)

第一组副组长:邹明夫(镇党委委员)

组员:谭洁挺、劳美华、周丽萍、李颖鹏、关霭胜、姚恩智、林嘉雯、陈莹、胡锦耀、梁锦豪、杨卫建、吴健明、杨洪生、周日忠。

第二组组 长:司徒冠豪(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第二组副组长:吴伟强(镇副镇长候选人)

组员:黄颖琦、劳钦健、余荣鑫、伍永源、刘正真、张泽光、杨思云、关佩笑、朱丽嫦、胡曼娜、谭健华、司徒健华、徐惠敏、岑昆儒。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

(一)主要目标任务。

1、承担对本镇可能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实施应急救援任务。

2、制定应急救援工作职责和年度训练计划,组织开展应对各类公共事件、突发灾害专业技术训练和演练。

3、主动或协助有关部门参加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并消除事故后续影响任务。

(二)工作要求。

1、加强应急救援技能训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和综合演练,提高队伍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2、以周为单位开展轮值,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事件响应等级,按照镇应急办的指令立即集结到位,开展应急处置,服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应急管理。

中共开平市百合镇委员会

2016年922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