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开平市苍城镇城乡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 二、服务内容 开平市苍城镇城乡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三、供应商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已办理招标代理机构登记;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参与方式 如有意参与该项目的公司,请于2021年10月28日17时前将公司简介材料递交(或邮寄)至开平市苍城镇人民政府(地址:江门市开平市苍城镇苍城圩西门街38号,联系人:邝先生,联系电话:2822778)。 开平市苍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