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城镇人民政府 > 通知公告
开平市苍城镇人民政府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2-01-04 17:44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苍城镇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序号证明名称设定依据效力层级实施时间
1医保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3号文,办理医保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备案表》;3.属于直系亲属在外地居住的,凭直系亲属的居住证明和参保人个人承诺书。部门规范性文件2020年8月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