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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闫大周)
发布日期:2022-09-02 16:3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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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闫大周)


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对应权责清单中序号


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应公示的信息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闫大周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身份证号:

(4130261976*******6)

案件名称

江门市驰玖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决定文书编号

(开平苍城)应急罚〔20224

处罚事由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

2022829

处罚机关

开平市苍城镇人民政府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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