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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江门市驰玖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8 17: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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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驰玖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我单位于2022年9月6日对你公司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开平市苍城镇苍城镇旺岗村委会西堡村南咀龙 1 号面积 1818.6 平方米的土地,限期 15日内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并按非法占地面积 1818.6 平方米对你公司处以每平方米 100 元的罚款,罚款人民币 181860 元(大写:壹拾捌万壹仟捌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开苍府罚听告[2022]10号),由于你公司已清场,无法直接送达,通过邮寄送达无人签收被退回,因本单位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开苍府罚听告[2022]10号),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听证告知书有异议,你公司可自收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书面提出听证、陈述、申辩意见,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开苍府罚听告[2022]10号)



开平市苍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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