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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苍城镇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15 19: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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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年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开平市苍城镇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1. 规划概要

项目名称:开平市苍城镇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范围:位于开平市苍城镇镇域西侧,北至省道S274,南至县道X561(改省道S295),西邻那廊村,东邻城东村,总用地面积2244.3亩。

工业园规划总体定位:整体功能定位为开平市副中心级(苍城)工业园、现代化智慧产业园区;重点发展胶粘制品产业链、日用玻璃制品产业链、其他化学制品及新材料产业三大产业链。

  1. 规划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

  1. 大气环境

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有组织收集治理,严格做到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严格控制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排放;合理布置园区布局,设置绿化隔离带;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1. 地表水环境

严格制定规划区工业项目准入条件;节约用水,积极推行废水资源化;清污分流,排污管、回用水管网规范化;严格控制产业园内各企业废水排放;控制规划区地表径流;建立水污染风险处理系统。

  1. 地下水环境

对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避免污染物泄露;分区采取防控措施,构建防渗层;对区域地下水实行污染监控,及时发现水质异常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制定地下水应急处置措施及预案,并于其他应急预案相协调,制定企业、产业园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三级应急预案。

  1. 声环境

通过合理规划布局、加强企业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要求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在建设过程中对高噪声设备实行“三同时”,加强声污染防治管理等,减缓工业噪声产生的影响;通过对道路沿线实施降噪措施、合理规划布局道路、住宅、执行严禁鸣喇叭等相关规定、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产生的影响。

  1. 固体废物

  1. 生活垃圾:园区全面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运往就近的固废处置场所进行处理。

  2. 对于一般工业固废,应对产业布局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固废管理;开展技术研究,推广三化技术;鼓励规划区内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企业固体废物暂存须严格遵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

  3. 对于危险废物:实行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优先原则;建立危险废物的管理体系和模式;实行源头管理、分类管理、环境审计管理、处理处置的许可管理、交换过程管理;危险废物的临时储存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的要求进行建设,同时制定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废物及时收集、存放在制定位置;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 土壤环境

提倡使用清洁能源;规范企业固体废物的贮存,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而无裂隙;严格执行地下水防渗措施,对园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做好道路两旁绿化工作,建防护绿化带;坚决杜绝污水向周围农田和水体直接排放.实行雨污分流;加强对污水收集、输送和处理设施运行的管理;对临时堆放的垃圾,材料,产品等,应及时处理;市级环保部门和区级环保部门等应协调和组织各企业对所有员工进行相关环保知识的培训,提高园区内员工的环保意识;加强对企业排污的监督管理以及确实保证各种环保措施的及时和顺利运行:加强对入园企业管理,要求企业采取土壤环境质量保障、源头控制、过程防控等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 生态环境

优化发展布局,节约土地资源,在开发利用中要主要控制各类建设用地比例,合理配置公用绿地,稳定区域生态功能;开发建设过程中环境基础设施优先考虑,保证区域环境质量的稳定和改善;加强规划区绿化,设置防护绿地,推进生态人居环境建设。在规划区域开发建设期要注意生态保护,采取有效措施来最大限度地减缓生态影响。

  1. 规划环评主要结论

开平市苍城镇工业园的规划与建设对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区域平衡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同时有助于推动旧有企业搬迁入园、新建企业应直接入园发展,顺应当前国家及地方推动工业园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所拟定的规划目标、规划内容、主导产业等方面内容符合国家和地方层面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与战略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

本次评价通过对开平市苍城镇工业园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根据环境管理及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采取一系列对策和减缓措施后,区域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并严格落实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要求,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开平市苍城镇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的实施具有环境可行性。

  1.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开平市苍城镇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 开平市苍城镇工业园规划实施面临的资源环境重大制约的意见和建议;

  3. 开平市苍城镇工业园规划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1.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规划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以供规划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公众若需要查阅征求意见稿,可与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请并按要求进行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1.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开平市苍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江门市开平市苍城镇苍城圩西门街36

联系人:梁文海

联系电话:0750-2822979

电子邮箱:418668199@qq.com

  1.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中轻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7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928848177

电子邮箱:1029925852@qq.com

  1. 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开平市苍城镇人民政府

20221215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规划名称

开平市苍城镇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址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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