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城镇人民政府 > 通知公告
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01 09:27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兹有我单位执法人员区雄斌,因不慎遗失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证编号19130597252,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要求,现予公告作废。


  开平市苍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