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苍城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 根据开平市《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通知》(开人社〔2019〕57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劳资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依法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苍城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吴国健(党委委员、副镇长) 委 员:张伟俊(社事中心主任) 何沃相(维稳办副主任) 张仕权(司法所所长) 曹锦玲(经促局副局长) 郑强锋(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 谢锡裕(商会秘书长) 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822425),办公室负责人由张伟俊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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