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城镇人民政府 > 信息公开 > 五公开 > 管理公开
关于成立苍城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4 09:35
来源:苍城镇人民政府
打印
【字体:

 

 

 

关于成立苍城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

根据开平市《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通知》(开人社201957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劳资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依法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苍城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任:吴国健(党委委员、副镇长)

 员:张伟俊(社事中心主任)

       何沃相(维稳办副主任)

        张仕权(司法所所长)

        曹锦玲(经促局副局长)

        郑强锋(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

        谢锡裕(商会秘书长)

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822425),办公室负责人由张伟俊兼任。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