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白名单”生猪养殖污染整治验收要求的通知》(江环函〔2024〕131号)要求,明确生猪养殖场整治规范,加快推进我镇生猪养殖场污染防治整改验收工作,促进生猪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苍城镇生猪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整改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许海祥(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谢翠华(党委副书记) 林锦昌(副镇长) 组
员:邝创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梁玲宝(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黎健明(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张炳毅(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梁锦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由梁玲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验收工作组日常工作;由梁锦波兼任工作验收工作组联络员。 开平市苍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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