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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苍城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3 16:15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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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粤委办〔2017〕42号)、《江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开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为确保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明确各单位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江河塘库管理到位,经研究,决定成立苍城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梁小耐(党委书记)

长:余卓慧(党委副书记、镇长)

          辉(人大主席)

邝齐限(党委副书记)

张泽康(党委副书记)

梁勇赞(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吴国健(党委委员、副镇长)

余华安(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谢翠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谢伯权(党委委员、副镇长)

梁卓和(副镇长)

林锦昌(副镇长)

   员:许百芬(副主任科员

许海祥(副主任科员、党政办主任、团委书记

吴木添(综治维稳办主任)

谢王瑾(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惠荣(农业和农村工作办主任)

邝创富(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

戚焕育(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局长)

关伟成 (国土资源所所长)

许健晓(财政所负责人)

吴荣祐(派出所所长)

张伟俊(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炳毅(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廖国辉(文体服务中心负责人)

林金友大罗村村支部书记、主任)

何惠邦(联和村支部书记、主任)

杨卓钦(联兴村支部书记、主任)

李南星(新村村支部书记、主任)

许润益(城东村支部书记、主任)

许健安(旺岗村支部书记、主任)

许文超(附城村支部书记、主任)

谢伟欢(下湾村主任)

张国志(六合村支部书记、主任)

谢锦伦(楼田村支部书记、主任)

谢国峰(城西村支部书记、主任)

陈灼念(潭碧村支部书记、主任)

许宜旺(苍城圩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张炳毅担任,具体负责组织改革的相关工作办公电话2822361、2822472

 

 

苍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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