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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苍城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01 17:2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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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苍城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镇的头等大事和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开平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指示,推动苍城镇法治建设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协调发展,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现将苍城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综合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进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警监测,压实社会矛盾纠纷管控和化解工作责任。综合运用调解、仲裁、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二是着力构建全镇“大调解”体系。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下湾村委会创建开平市扫黑除恶助力乡村振兴示范点工作为抓手,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在下湾村建成两块专题宣传栏,制造一批成果展架和汇编册子,接受国内多家媒体采访报道,以点带面,在全镇范围内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和宣传效果。发掘新生调解力量,推动公益创投项目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加强基层调解员业务能力培训,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今年上半年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9宗,涉及人数3500多人,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引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三是健全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签订中的参与机制。我镇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将法律顾问费用纳入年度预算,聘请朱甲斌律师为镇法律顾问,调动法律顾问深度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重要涉法事务等工作,依法履职尽责,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和事后监督救济的作用。充分发挥镇司法所职能,为群众提供便捷、贴心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为提升法治化水平提供重要力量。辖区内的13个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围绕镇、村中心工作积极为重大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讲授法律实务知识等,有力地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深化普法宣传,切实推进全民守法

一是开展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组织镇村干部参加专题法律讲座、集中培训、普法考试、业务会议等,对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进行学习,逐步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镇干部每年普法考试参加率、合格率均为100%;开展宪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进学校等活动,做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异地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墟镇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开展50多场普法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和物资近2万份;11月组织召开全镇2021年度述法大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并邀请朱甲斌律师在会上讲解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组织人员入户对居民、商户和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动员群众积极投身法治工作;组织镇、村两级党员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大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和《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确保法律法规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完善和提升。

二是加大反诈宣传力度。我镇多措并举精心谋划部署反诈工作,召开“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工作推进会,强化思想认识,针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安排、科学部署。以村居干部、网格员、社工发挥主力军作用,在镇直联组的牵头指挥下,协同辖区派出所、社工共同发力,深入各村(社区)、物业小区、市场超市、企业、学校等人流密集场所,以一对一的方式为群众讲解反诈的重要性,现场指导群众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软件,细心教导群众如何使用来电预警以及网上报案等功能。线上利用微信群、短信等媒体平台,向广大群众推送反诈知识和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推广;线下广泛开展反诈宣传进企业、进村居、进家庭、进商铺活动,发放1万多份反诈APP宣传购物袋,筑牢电信网络诈骗的“防火墙”。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推进市(县)、镇两级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的运用,实现移动执法办案县、镇两级全覆盖。配合省监管工作平台与“两平台”对接,实现案源信息和执法信息共享。加强监管对象信用分类,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强化和规范信用约束。定期向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并发布本系统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我镇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投入10多万元将位于市场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办公室经重新装修作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采购4台新电脑、2台笔记本电脑、2台移动打印机和1台彩色复印机,在办公室安排3支摄像枪,并配备了8台行政执法记录仪和1台摄像机。将原城监中队7人划入综合行政执法,配强配足人员。全年已办结自然资源卫片案件20宗,林业案件2宗,农业案件2宗,市场监管案件1宗,拆除违法建筑5543平方米。开展日常检查并在执法“两平台”录入案件139宗。行政处罚立案7宗,已缴交行政处罚7宗,涉案金额9万元。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审批职能,推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二是依法全面优化流程,推进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法治化,推进审批公开便民化、规范高效化。三是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及时、准确在网站、政务公开栏上公开政府各项信息。全面开展“一门式、一网式”服务,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四是领导班子联系走访企业,推广“粤商通”APP 涉企移动服务平台,线上线下办事相结合,加快企业办事审批流程,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另外,还成立了镇级行政复议受理点,依法接受行政复议申请。我镇始终遵循“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化解争议、定分止争”的原则,今年新成立了市级行政复议受理点,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在履行监督职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作用,2021年上半年我镇收到行政复议行政案件0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镇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定的进步空间,其成因及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因缺乏专业性人才,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尚有不足,导致队伍建设还存在一定的短板,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因各下属单位、各村(社区)法治建设工作发展水平不均衡,存在一定差距,导致整体的法治建设上还需进一步统筹全局,拉动各后进部门单位发展。

(三)因宣传的形式、途径和载体有限,导致法治氛围不够浓厚,需进一步创新发展。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领导责任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的法治建设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并深入开展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施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

坚持把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一年来共举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60多场,支部书记讲党课60多场。推行“党建 引领直联工作”制度。各领导、同志直接联系到自然村,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后一米”的问题;狠抓违纪案件的查处,今年以来镇纪委立案违纪案件5宗,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健全决策机制,执行民主集中制度

完善《苍城镇党委、政府有关会议议事制度》,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重大事项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完善《苍城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涉及全镇政策、发展、稳定,关系镇村发展的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明确决策范畴,规范决策流程和监督管理。完善《财务管理与监督制度》《苍城镇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制度》《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加强自我约束,避免行政决策失误,提高自身法治建设。

(三)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我镇依法公开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围绕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全年在镇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条,其中,动态类信息81条,要闻类信息53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0条,政策文件类信息4条,机构设置及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32条。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苍城镇)发布公开信息91条。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自觉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周围,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法治能力

持续加大对《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重点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使其增强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和遵守意识、执行意识,增强其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的后盾。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建立健全以保障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为目的,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业依法治理相配套,各个层次纵横结合的依法治理网络体系,把法治政府建设同精神文明建设,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同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利用本地自然、古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深入学校、企业等基层一线定期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并在一些条件成熟的地区打造宣传阵地;依托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传播法治理念;采取通俗易懂、形式多样、逐步深入的方式,开展富有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进一步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营造全民学习、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导工作,确保工作落实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结合的方法,对各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对落实不力、敷衍了事的,限期整改。


中共苍城镇委员会      苍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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