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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城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操作手册)
发布日期:2018-04-25 11:55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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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苍城镇党政办

为及时、科学处置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省、市、县(区)有关规定及我镇(街)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制定本操作手册。

    一、组织结构

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指挥长):

梁小耐镇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副指挥长):

余卓慧镇长

黄焜辉主席

张泽康副书记

颜自能副书记

现场指挥官(1名):

林锦昌副镇长

副现场指挥官(若干名):

吴国健副镇长

余华安党委

谢伯权副镇长

梁卓和副镇长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苍城镇党政办:07502822398、

苍城镇武装部:07502828298、

苍城镇派出所:07502822262、

苍城镇交警中队:07502822235、

苍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07502822472、

苍城镇专职消防队:07502822119、

苍城镇应急分队:07502822398、

苍城镇卫生院:07502822451、

苍城镇社会事务办:07502822425.

二、工作职责

总指挥(指挥长):全面负责决策、统筹、组织、安排森林火灾扑救事宜。

副总指挥:协助指挥长分工负责组织森林火灾扑救事宜。

现场指挥官:统一负责森林火灾现场扑救指挥调度工作。

副现场指挥官:协助现场指挥官分工负责森林火灾现场扑救指挥工作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事宜。

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森林火灾现场扑救工作

应急处置队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做好扑救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第一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专职消防队、属地村委会扑救队;

组长:林锦昌,副组长:张炳毅

第二组:交警、派出所、卫生院、社会事务办;

组长:吴国健,副组长:邝创富

第三组:武装部应急分队。

组长:余华安,副组长:梁松生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在镇森林防火工作微信群内发布相关信息(不得在其他无关的微信群或朋友圈内转发),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立即派员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向镇领导和市防火办(值班电话:07502207383)报告,视火情需要通知属地村委会扑救队伍、专职消防队到场扑救;

(三)报请镇主要领导成立现场指挥部,分管领导林锦昌任现场指挥官,立即启动镇级应急处置办法,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就位;

(四)通知交警中队派员到场指挥疏导交通,必要时可实施区域交通管制;

(五)派员查找水源地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反馈,通知当地村委会安排好熟悉当地路况的人员到场引领救援队伍(车辆)快速进入火场;

(六)通知其他应急队伍集结待命并做好扑火准备工作,通知党政办做好后勤补给工作;

(七)通知卫生院做好应急医疗保障工作;

(八)社会事务办视火情决定是否疏散火场周边或山火蔓延并威胁到生命财产安全的群众(居民)。

四、现场扑救与任务分工

(一)扑救队伍:负责第一时间(半小时或1小时内)赶到现场扑灭明火。

现场指挥:林锦昌、吴国健、余华安

第1小组(10人):张炳毅(组长)、梁伟红、谢华均、杜景源、李健文、王宇扬、黎健明、谢镇宇、曹锦玲、杨志亮;

第2小组(10人):许健晓(组长)、梁锡祥、谭炳超、张伟彬、张荣昌、郑强锋、余万胜、徐洪江、李耀平、周景康。

第3小组(消防队6人):吴绍文(组长)、邱顺安、梁锦培、周天懿、许健华、许德俊;

第4小组:义务扑火队(群众扑救队伍)。

(二)看守队伍:负责在明火扑灭后,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现场指挥:黄焜辉

第1小组(10人):戚焕育(组长)、关伟成、朱帆、谢宇标、何沃相、梁松生、廖国辉、雷锡泉护林员杨长方、张锋;

第2小组(10人):许百芬(组长)、张永胜、张健亮、谢锡裕、谢王瑾、甄俊仪、廖新友护林员:谢国章、李健强、谢源进;

第3、4小组由发生山火所属村委会组织人员看守火场,每组由村委会干部担任组长,负责现场指挥。

(三)器材队伍:负责组织、运输、回收扑火器材、通讯工具,并准备火灾发生地图纸。

现场指挥:谢伯权

杨机业(组长)、周志华(兼器材组司机)、新仔(兼器材组司机)、祝志林(兼器材组司机)、张伙森(兼器材组司机)、梁锡祥(6人)。

(四)后勤队伍:负责镇政府值班、收发应急通知、各项联络、信息报告等工作,负责购买水和食物、往扑火前线送补给、车辆接送等。

现场指挥:梁卓和

1、运送补给物资工作组:

组长:许海祥

第1小组,重点负责将物资从镇政府运送到现场指挥部: 侯金萍(小组长)、张淑仪、余思婷(3人);

第2小组,重点负责将物资从现场指挥部送到山上(扑火现场):邝创富(小组长)、钟永照、李洁辉、温树龙、吴文杰、吴志明、谢雪锋、吴国进、梁泽华(根据需要可分若干小分队);

第3小组,负责在现场(山下)派发物资:罗慧娴(小组长)、方雅文、劳莲芳、许锦琼(4人)。

2、补给物资采购及备餐工作组:

许海祥(组长)、林健祥黄银尚谭梅女黎彩秀陈小宝陈小花(7人)。

3、司机组:

余思婷(组长)、祝志林张伙森梁新仔周志华、徐健宏(6人)。

 

4、镇政府值班联络通讯工作组(值班电话:2822398)

许海祥(组长)、张淑仪侯金萍余思婷。负责收发应急通知、值班以及各项联络、通讯、信息报告工作。

森林防火指挥部其余同志全部集中镇政府,负责晚上值班、白天上班留守办公室以及做好其他应急工作;

(五)派出所:在主要路口设标致引路,维持秩序等,由派出所所长负责吴荣祐;

(六)交警中队:负责在通往火场的道路维持交通秩序,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由交警中队长梁华权负责

(七)卫生院:到现场做好医疗应急保障工作,由卫生院长张基昊负责。

五、后期处置

(一)信息发布:党政办安排专人负责与现场指挥部沟通,及时掌握最新消息,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必须与镇分管领导(镇主要领导或现场指挥官)、市防火办会商后方可发布;

(二)最后一组看守组结束看守任务后,负责将山上所有器材收集带回镇政府;

(三)器材队负责清点回收和保养扑火器材;

(四)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办森林火灾案件。

   

六、扑火队伍的组建和培训

    (一)镇政府负责组建镇级应急扑火队伍,并配备好相关装备、器材;

(二)各村委会均要组建20-30人的森林扑火应急分队,并配备好基本的扑火装备,有条件的村小组也应组建扑火队伍;

(三)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会同镇武装部负责应急扑火队伍的技能及安全培训,进行森林火灾培训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战斗能力。

七、纪律要求

(一)各组员服从组长命令,各组长服从分管现场指挥(副现场指挥官)的命令,副现场指挥官服从现场指挥官命令,副总指挥服从总指挥的命令;

(二)按本操作手册职责各单位和人员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遇特殊情况,由现场指挥官根据实际需要,对个别人员进行适当调整使用;

(四)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服从指挥和调度,严禁擅自行动、擅自离队,严禁有令不行,如有不服从指挥贻误战机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镇纪委视情节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八、安全要求

(一)各组组长在结束任务后必须清点好本组人员,齐集后带回镇政府;

(二)所有应急处置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人员安全为原则,严禁动员老、弱、幼以及未经过森林防火培训的人员上山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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