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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赤坎法庭梁治平审判团队:耐心释法+细心指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发布日期:2021-05-28 16:23:36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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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及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开平市人民法院聚焦群众热点难点,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彰显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扎扎实实将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激发出的精神力量精准落实到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上,取得明显成效。在开展审判工作中,赤坎法庭梁治平审判团队始终坚持服务基层的优良传统,用心为群众办实事,积极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服务型法庭,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庭的司法服务。

近日,赤坎法庭梁治平审判团队成功促成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及时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案情回顾

吴某于2019年将房子租给了梁某夫妻使用,但梁某夫妻未能按时给付租金及水电等其他费用,吴某遂将梁某夫妻起诉至我院,请求支付2019年12月份起至2020年10月23日止的租金、合同违约金、电费和水费,共计17万余元。被告梁某夫妻既没有到庭也未提交证据作答辩。

审理查明

本院经审理查明后,以双方签订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为依据,认为被告梁某夫妻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属违约行为。原告吴某请求被告梁某夫妻支付尚欠的租金及水电费,于法有据,予以支持。对于原告主张违约金的问题,虽然租赁合同约定迟延交付租金应当支付违约金,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形,被告的部分违约责任应当予以免除,故对原告主张违约金不予支持,并依法确认涉案债务为被告的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清偿。判决被告梁某夫妻二人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租金及水电费共11万余元给原告吴某;驳回原告吴某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提出上诉,该案已于2021年1月23日生效。

2021年5月7日,原、被告双方主动到赤坎人民法庭,表示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并基本达成协议,但不清楚该如何才能更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在法庭及法院干警的见证下履行协议,以避免后顾之忧。在审判团队的耐心释法及细心指引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现场一次性支付拖欠的租金等费用共人民币58000元给原告,原告不再追究被告其他责任。至此,该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当事人息诉服判,双方对法院工作表示感谢。

一枝一叶总关情,群众之事无小事。赤坎人民法庭梁治平审判团队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用实际行动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赤坎法庭审判团队表示,接下来,他们将继续扎根基层,身体力行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以贯之地为民办实事、舒民忧、解民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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