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翠山湖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江门开平产业园区及集聚区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依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对本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况
1.江门开平产业园区规划概况
江门开平产业园区(原“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平园区”,以下简称“开平园区”)位于开平市中心城区以北的国营石榴塘农场所属地界内,距开平市中心城区约8公里,开阳高速、镇海水渠横穿园区,规划面积为593.93公顷,主要承接的产业类型为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及五金机械等少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园区于2009年5月获得了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对产业园的审查意见(粤环审〔2009〕232号),并于2018年完成首次跟踪评价(粤环审〔2018〕25号)。
2.依托江门开平产业园区集聚区规划概况
自2009年江门开平产业园区成立以来,招商引资效果良好,园区用地已开发或出让,为实现开平市经济的持续增长,需进一步拓展园区用地及发展结构,因此,开平市依托产业园产业集聚基础,进行翠山湖产业集聚发展。
江门开平产业园区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位于开平市中心城区、沙塘镇及月山镇交界处,与开平园区相连接。集聚区以镇海水为界分为两地块,东部地块范围东至月山镇金村村委会南阳村,南至三埠街办事处翠山湖果场,西至274省道,北至石榴塘农场叠书山山脉;西部地块范围西至沙塘镇红岭村委会一队、二队及东方村委会墟联村,东至274省道,北至镇海水江,南至规划沙横四路。集聚区是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现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15年12月认定可依托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发展(粤经信园区函〔2015〕2985号),并享受省产业园相关政策,核准面积549.44公顷,规划主导产业为五金机械、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大健康等。集聚区已开展规划环评并编制了《开平市依托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平园区带动产业集聚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该报告书于2019年1月22日通过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粤环审〔2019〕26号)。
3.小结
截至目前,江门开平产业园区距离上一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2018年)已超过5年;依托江门开平产业园区集聚区开发也已超过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每隔五年左右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对可能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实施五年以上且未发生重大调整的规划,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及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开平市翠山湖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现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江门开平产业园区及集聚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二、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开平市翠山湖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梁生
联系电话: 0750-2881589 传真: 0750-2883818
地址:开平市翠山湖新区翠山湖大道17号公共服务中心大楼 邮编:5293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工 电子邮件:qiyujie100@163.com
联系电话:18688380821 传真:020-83514617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 邮编:51004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 前期调研:工业园区及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以及与工业园区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 报告编写:总则、规划实施及开发强度对比、区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公众意见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评价结论。
3. 报告提交: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征求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全面了解区域主要环境问题和制约因素;
2. 收集规划实施至开展跟踪评价期间,公众对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投诉意见,并分析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园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及本次规划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以供建设单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本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意见表后反馈给我们。
开平市翠山湖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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