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街道办事处2017年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六中全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侨乡做出应有贡献。 二、创建目标 以巩固原有在两个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街道办事处创建“六进”工作活动,以街道办事处和东兴社区为2017年创建“六进”工作示范点,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全面推进我街道办事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街道办事处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三、创建原则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街道工作摆在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示范街道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街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落实到全街道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各基层单位,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宣传教育,各民族团结友爱、和谐共处的宣传教育。及时协调和解决各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及时妥善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努力为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保障。 (三)不断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推进文化软实力成为发展的硬支撑。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打造少数民族文化亮点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长沙街道办事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街道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 (二)实行目标管理。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街道创建工作纳入到全街道总体目标管理体系,由街道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街道领导小组,指导全街道有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等活动,面向全社会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大宣传、大创建活动,让“两个共同”(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四个认同”(对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思想深入人心,为全街道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落实创建经费。将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创建活动正常开展。 六 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3月---4月中旬) 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宣传创建活动,组织调研分析,制定具体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并及时将具体方案报市民宗局。 (二)实施创建阶段(2017年4月下旬---8月) 按制定的创建工作方案,对照模范社区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创建活动,加强监督指导,帮助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难题,确保逐步取得成效。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9月---11月) 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街道办事处实际,9份,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进行自我总结,并整理创建活动成果材料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迎接市创建领导小组对本街道办事处创建活动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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