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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
发布日期:2020-12-09 15:15:57
来源:长沙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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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对象:符合省当年下达的关于做好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的通知的扶持专题及条件的项目。

2.办理依据:省经信委、省商务厅当年下达的关于做好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的通知。

3.办理条件:按照省通知,每年扶持的专题不同,申报的条件也不一样,具体要根据省每一年的通知要求。

4.申请材料

项目可行性报告(不少于5000字)。由项目承担单位编写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

1、如项目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可行性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明细、设备清单等具体内容(作为验收重要依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建设期限及具体实施计划;建设条件(包括项目审批情况、用地落实情况、资金落实情况、技术条件等);投资预算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2、如项目不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可行性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的必要性和意义;项目新增软硬件清单、品牌(广告)投入的明细或形成的知识产权明细等(作为验收重要依据);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期限及具体实施计划;投资预算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中介机构审核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融资租赁项目应提供有关融资租赁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申报表》

5.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市科工商务局如认为申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申请单位需澄清、补充相关的材料。 
2、在正式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市科工商务局根据申报材料到企业现场了解项目情况,最后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3、如符合要求将出具核准批文或初审意见。

6.办结时限:承诺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法定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7.收费依据和标准:

 8.办事结果:核准资料同意上报

9.是否年检: 无

10.责任股室:市场建设管理股

联系人:何瑞源   联系电话:238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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