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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
发布日期:2018-02-14 14:55:00
来源: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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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能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优先、教育先行”的方针和“科教兴市”发展战略,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事业和九年义务教育的改革发展,强化教学管理,狠抓师德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二、服务承诺

 

    关爱每一位学生,尊重每一位家长,诚待每一位群众。

 

    三、办事指南(广东省开平市义务教育收费标准)

 

学校类别

非免费义务教育收费标准

作业本费

城镇学校住宿费

农村小学

书杂费

城镇小学

书杂费

初级中学

书杂费

一般学校

218

273

413

学:5元

初中:10元

套间房:180元

楼房:120元

平房:95元

开平市一级学校

240

300

455

江门市一级学校

251

315

475

广东省一级学校

273

340

516

说明:

1、计费单位:元/每生每学期。收费按每学期计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所有教育收费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书杂费收费使用《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收据》。

2、书杂费已含杂费、课本资料费。书杂费仅向非免费义务教育对象收取,凡符合我市免费义务教育户籍条件的对象免收书杂费。

3、城镇学校住宿费仅向住宿生收取,非住宿生不收住宿费。

4、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一律取消。

5、收费文件依据:粤教财[2007]29号、粤教财[2006]104号、江价[2005]144号、开价[2002]27号、开价[2005]23号、粤价[2004]287号、粤价[2002]221号、开价[2010]01号。

6、收费投诉电话:12358、0750-2286952、0750-2279989。

 

    四、机构领导及联系方式

 

    中心学校校长:甄自强    联系方式:0750-223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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