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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镇政府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1-12-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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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查考核、综合协调、政务公开、档案、接待、对外联络、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调研、信息、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综合统计、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2、人大办公室

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承办人大的会务工作。负责镇人大会议及人大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负责人大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工作。负责镇人大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做好人大代表履职学习、代表联系和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3、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承担加强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负责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党员干部教育、服务与管理以及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服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4、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市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

不占机构限额。负责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市监委派出监察组和镇纪委的日常工作。

5、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党群服务、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等工作。承担民政、教育、公共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战、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帮扶救助、退役军人事务、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承担镇权责清单的制定和动态调整,统筹承接落实市下放镇实施的职权调整事项目录,推进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现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负责镇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治理。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

6、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统筹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维稳信访、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全科网格和综治工作平台建设管理协调等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组织落实辖区单位综合治理责任制和考核验收工作。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等职责,做好全科网格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7、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省政府授权,按照市政府职权调整事项目录,在辖区范围内重点调整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环保、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镇区和乡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负责整合辖区内基层站所、派驻机构执法力量和资源,统一组织和指挥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整合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确保执法数据纵向和横向互联互通。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

8、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拟订编制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承担经济发展、经济管理、产业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科技、创新创业、市场监管协调、工业信息化等职责。负责工业、三产等各类发展规划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职责。负责辖区企业服务,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引进。

9、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

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镇村(社区)建设规划的初审、申报和实施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镇村建设、征地拆迁、村庄整治、危房改造、农村道路及桥梁建设管理养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协调推进“三旧”改造,配合加快城市更新工作。做好农民建房审批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换届改选和日常运作,协助做好涉及业委会工作的矛盾化解。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属地职责,负责绿色发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的组织实施、跟踪督查工作,负责治理污染设施运转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水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镇村市容市貌、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等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卫管理工作。

10、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消防管理、森林防火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承担辖区“三防”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响应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11、农业农村办公室(“三资”管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气象、农业市场信息服务和“河长制”、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涉农工作,做好多种经营的规划、引导,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业技术、农业科技、农业机械的引进和推广等方面工作。

(二)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农业标准化等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培训教育服务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等;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承担就业服务和具体管理工作;承担人力资源供求情况调查、就业与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等工作;承办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组织转移就业以及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办理辖区内劳动监察和各类社会保险(障)工作;承担民政、环卫方面的服务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文体服务中心

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举办各类文艺、体育培训;管理民间艺术遗产,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公共服务中心

按照开平市实行“邑门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要求,按照“一门集中”、“一窗办理”,让群众“少跑一趟路、少跨一个门槛、少走一道程序”的要求,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服务范围包括民政、人力资源、农医、计生、国土、城建规划和党建等,打造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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