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赤水镇人民政府 > 职能机构
赤水镇机构职能(2018)
发布日期:2018-11-05
来源:本站
打印
【字体:

 

 

一、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组织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协调机构间的关系;检查督办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和党政领导班子做出的决议、规定等的执行情况;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旅游、统战、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化、行政服务等工作;负责发展计划、综合统计、法制、法律参考、决策咨询等工作;负责组织、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组织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参与各种活动;负责归口管理妇联日常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电话:2577238、2577435(组织)。

2、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镇各工作机构和村(居)开展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人民武装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禁毒工作,研究禁毒对策;承担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的相关工作;协调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处理社会矛盾纠纷;负责镇信访工作;协调政法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电话:2573605

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双拥优抚、老龄、残疾、侨务、民族宗教等社会事务;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村(居)委会开展工作;承担民政方面的服务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电话:2578760

4、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农业、林业、畜牧业生产,提出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体制改革、农业基础建设,以及动物重大疾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镇水利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合同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接受村(居)委托,负责居委会(村委会)的代理记账业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培训教育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等;负责管理共青团日常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电话:2577286、2577699(三资)

二、直属机构:

1、经济促进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拟订经济和产业发展计划,促进工业发展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经济统计和二、三产业统计分析、物价、科技、知识产权和工会工作;负责商业、流通业、对外贸易管理工作;负责成品油、煤炭等能源供应和发展状况的检查分析;指导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负责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电话:2577323

2、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爱国卫生、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包括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社区卫生、慢性病和精神病管理)等卫生管理工作;协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和优生优育工作,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电话:2577477

3、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负责城镇规划、城镇建设、房地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市容市貌、公用设施、园林、环卫、绿化等城镇管理及相关执法等工作,负责镇重点建设项目、市政工程等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的招投标工作;负责“三旧”改造工作;负责电力能源供应和发展状况的检查分析,协调处理电力建设的重大问题;联系国土部门;承担环卫方面的服务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电话:2572233。

三、事业单位:

1、财政所负责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工作;负责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管理;负责经费核拨和规费的收缴、管理;负责财务结算管理;负责政府项目的融资及资金使用监控管理工作;负责公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电话:2573798

2、财政结算中心负责对镇辖下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通过电算化手段,在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的基础上,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电话:2573798

3、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农业标准化等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负责辖区内林业、水利和“三防”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电话:2573883

4、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就业服务和具体管理工作;承担人力资源供求情况调查、就业与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等工作;承办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组织转移就业以及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办理辖区内劳动监察和各类社会保险(障)工作;负责劳动保障、劳动就业、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保险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电话:2577295

5、文体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举办各类文艺、体育培训;管理民间艺术遗产,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文化(文物)、体育、教育、广播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电话:2577747。

6、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理顺审批工作机制,制定审批标准化流程;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管理和完善工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办公,统筹协调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制订行政服务制度,监督审批的规范运行,促进行政服务质量和审批效率的提高;负责接待市民的咨询、投诉,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负责提供全市“邑门式”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前后台技术管理;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电话:2577719。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