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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大沙镇镇区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6-04 00:01: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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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大沙镇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科学指导和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和各项建设活动,我镇依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开平市大沙镇镇区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完成初步规划方案的编制,按程序现对该初步规划方案进行公示。

规划方案位置:开平市大沙镇镇区内。

受理方式:在公示期内凡对上述规划设计方案有任何意见的市民或涉及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可凭本人身份证明或相关证明文件,向大沙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06月04日至2020年07月04日17:30时止。

公示地点:大沙镇政府公告栏、地块现场、江门日报、大沙镇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kaiping.gov.cn/dszrmzf/tzgg/tzgg/index.html)。

受理单位:开平市大沙镇人民政府电话:0750-2899186 联系人:许先生

传真:2893168,E-MAIL:176513406@qq.com

联系地址:江门开平市大沙镇中侨街4号。邮编:529300。 

 

 

 

开平市大沙镇人民政府

2020年06月04日


 

开平市大沙镇镇区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简介

 

一、规划范围

规划地段位于大沙镇镇区,东至大沙河,南至110KV变电站,西至西侧的山地,北至蕉园村以南。规划面积为113.46公顷。

二、功能定位

1、定位:综合上层次以及自身发展需求分析,将规划区定位为:大沙镇公共服务中心,茶文化综合配套服务区,以及产业发展支撑区,全面提升镇区特色风貌,建设成为集文化、商贸、休闲、宜居、旅游为一体的茶乡小镇。

2、规划理念

茶韵引领——紧扣“茶”文化元素,构建以茶为主题的分区和产业格局,打造大沙茶乡小镇品牌。

全景营造——以建筑、景观、活动构建一个可见、可闻、可感、可体验的四维全景空间。

低碳生活——传承传统生态智慧,运用现代低碳科技,践行生态理论,致力“天·地·人”和谐持续发展。

三、规划方案

1、用地布局及规划 

(1)居住用地(R):居住用地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9.3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2.39%。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面积5.7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69%;其中行政办公用地(A1)面积1.7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04%;文化设施用地(A2)0.5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60%;教育科研用地(A3)面积2.7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16%;医疗卫生用地(A5)面积0.7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89%。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面积20.6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3.91%。其中商业用地(B1)面积19.3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3.91%;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面积1.3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2%。

(4)工业用地(M):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5.6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51%。

(5)绿地与广场用地(G):面积8.0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9.33%;其中公园绿地(G1)6.93公顷,防护绿地(G2)0.28公顷,广场绿地(G3)0.85公顷。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面积23.5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5.07%。其中城市道路用地(S1)面积22.4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5.98%;交通枢纽用地(S3)面积0.7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0.86%;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面积0.3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38%。

(7)公用设施用地(U):面积3.4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97%;其中供应设施用地(U1)面积1.02公顷,包含供电用地及供燃气用地;环境设施用地(U2)面积2.0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41%,包含排水用地及环卫用地。

(8)村庄建设用地(H14):面积19.03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的20.92%。

(9)非建设用地(E):面积8.00公顷,占城乡用地比例8.97%;其中包含水域(E1)面积6.15公顷,占城乡用地比例6.75%;农林用地(E2)1.85公顷,占城乡用地比例2.04%。

2、规模预测

城乡建设用地为105.46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86.43公顷,村庄建设用地19.03公顷;根据住宅面积预测规划区人口约7430人,保留村庄人口约800人,故规划区人口规模约8230人。

3、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区内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分镇级、居住区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包含行政、文化、教育、医疗设施;行政设施为规划区中部镇政府;文化设施为规划区中部的青年活动中心、图书馆(4519平方米)和文化活动站(654平方米)等。

(2)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区内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以商业用地为主,用地面积17.70公顷;其他包含加油站及南方电网营业厅。

(3)居住区级设施:居住区级服务设施主要结合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和公园绿地等布置,包括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幼儿园、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公共厕所、菜肉市场等。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序号

等级

类别

项目

数量

设施规模要求

是否独立用地

所在编码地块

备注

现状

规划

单项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1

镇级

行政管理设施

大沙镇人民政府

1

17555  

03-h03

含派出所

2

交通设施

长途客运站

1

01-a03

警务室、公共停车场

3

文化设施

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

1

03-h04

4

市政设施

污水处理厂

1

16648  

01-b07

5

燃气调压站

1

2847  

01-c05

6

环卫站、垃圾运转站

1

3916  

01-c03

7

变电站

1

7370  

05-a06

8

医疗卫生设施

大沙卫生院

1

7691  

03-h01

9

十分钟生活圈

市政设施

公交首末站

1

 ≥1000

03-b02

10

教育设施

大沙中心小学

1

9076  

03-k02

11

规划小学

1

12346  

04-a02

12

商业设施

菜市场

1

750-1500或2000-2500

6171  

03-b03

13

银行、邮政所

1

02-d01

14

电信分局

1

4134  

03-b04

15

供电局

1

7003  

05-a03

16

加油站

1

1

01-b01、02-e02;

17

五分钟生活圈

教育设施

幼儿园

1

1

3150-4550

5240-7580(单项)

03-a01、05-a01;

规划幼儿园9班规模

18

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服务站

1

600-1000

500-800(单项)

03-a01

含社区服务大厅、警务室、社区居委会办公室、活动室、阅览室等

警务室

3

01-a03、04-a03、05-a02;

19

文化设施

文化活动站

1

250-1200

04-a03

20

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卫生
  服务站

2

120-270

03-a01、05-a02;

21

社会福利设施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1

350-750

03-a01

22

市政设施

公共厕所

7

30-80

60-120

01-b01、02-a02、02-e02、02-d03、03-e01、04-a06、05-a02;

23

其它

交通设施

社会停车场

6

01-a03、02-a01、03-d03、04-a01、04-a06、05-a02;

24

公共服务设施

游客服务中心

1

02-f01

 

 

4、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本次规划道路交通系统分四个等级设置:公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公路:省道S297位于规划区东北部;主干路:乡道Y766西南至东北贯穿镇区、中心路;次干道:文化路、城头路、环镇路、江湾路;支路:公园路、荔湖路、荣兴路、中侨路、致富路、锦富路、二横路、教育路、东联路、群联路、河滨路、新沃江路、河滨路。

序号

道路类别

红线宽度(m)

标准横断面

1

省道

66(A-A)

15m(公路控制区)+5m(人行道)+12m(车行道)+2m(隔离带)+12m(车行道)+5m(人行道)+15m(公路控制区)

2

主干路

28(C-C)

4m(人行道)+9m(车行道)+2m(隔离带)+9m(车行道)+4m(人行道)

3

次干路

30(B1-B1)

30(B2-B2)

4.5m(人行道)+8m(机动车道)+5m(河面)+8m(机动车道)+4.5m(人行道)

5.5m(人行道)+8m(机动车道)+3m(隔离带)+8m(机动车道)+5.5m(人行道)

20(D-D)

3m(人行道)+14m(机动车道)+3m(人行道)

4

支路

20(D-D)

3m(人行道)+14m(机动车道)+3m(人行道)

12(E-E)

2.5m(人行道)+7m(机动车道)+2.5m(人行道)

 

5、开发强度控制

用地类型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二类居住用地(R2)

1.2-2.5

25-35

25-35

18-54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B1)

2.0-3.0

50-60

≥20

18-36

工业用地(M1)

1.0

40-70

5-20

≤24

 

6、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绿地包括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其中公园绿地位于规划区中部靠近沙水河,总用地面积8.06公顷;防护绿地主要为加油站周边及排水与环卫设施用地之间的防护绿地,总用地面积0.28公顷。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序号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用地兼容性

用地兼容性比例

机动车位指标

备注





1

01-a01

R2

二类居住用地

18178

1.2

32

25

18

B1

0.7个车位/户

——



01-a02

G1

公园绿地

1803

——

90

——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



01-a03

S3

交通枢纽用地

7354

1.5

40

30

12

B1

——

——

汽车客运站、警务室、社会停车场



01-b01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1978

1.0

40

30

12

B1

——

——

现状加油站,设公共厕所



01-b02

G2

防护绿地

1038

——

——

—— 

—— 

——

——



01-b03

R2

二类居住用地

21343

1.2

32

25

18

B1

0.7个车位/户

——



01-b04

G1

公园绿地

1188

——

——

90

——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



01-b05

B1

商业用地

5308

3.0

50

20

18

B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



01-b06

G1

公园绿地

9976

——

90

——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



01-b07

U21

排水用地

16655

——

——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现状污水处理厂



01-c01

G1

公园绿地

2763

——

90

——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



01-c02

G1

公园绿地

450

——

90

——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



01-c03

U22

环卫用地

3918

2.0

50

5

12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规划垃圾转运站、环卫站



01-c04

G2

防护绿地

704

——

——

——

——

——

——

——



01-c05

U13

供燃气用地

2848

1.2

50

5

18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规划燃气调压站



01-d01

G1

公园绿地

7916

——

90

——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



2

02-a01

M1

一类工业用地

25663

1.0

40

5

24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设社会停车场



02-a02

B1

商业用地

9118

2.5

50

20

24

B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设公共厕所



02-b01

M1

商业用地

17121

3.0

50

20

24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



02-c01

M1

一类工业用地

30678

1.0

40

5

24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



02-c02

B1

商业用地

10290

2.5

50

20

24

B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



02-d01

B1

商业用地

8695

2.5

50

20

24

B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银行、邮政所、公共厕所



02-d02

H14

村庄建设用地

36762

——

14.1

——

——

——

——



02-d03

G1

公园绿地

2726

——

90

——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设社会停车场、公共厕所



02-e01

R2

二类居住用地

22568

2.5

25

35

54

B1

0.7个车位/户

——



02-e02

B1

商业用地

6362

2.5

50

20

24

B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设公共厕所



02-f01

B1

商业用地

6029

2.5

50

20

24

B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



02-f02

R2

二类居住用地

21396

2.1

32

30

36

B1

0.7个车位/户

——



3

03-a01

R2

二类居住用地

39451

2.5

25

35

54

B1

0.7个车位/户

设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幼儿园



03-b01

G3

广场用地

1877

25

40

——

——

——

——

——



03-b02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3288

1.5

25

20

12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规划公交首末站



03-b03

B1

商业用地

6175

2.0

50

20

24

B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现状市场



03-b04

B49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4129

2.0

50

20

24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现状电信分局



03-c01

B1

商业用地

3466

2.0

50

20

24

B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



03-c02

R2

二类居住用地

4656

1.6

32

30

27

B1

0.7个车位/户

——



03-d01

H14

村庄建设用地

36600

——

14.1

——

——

——

——



03-e01

R2

二类居住用地

19936

1.6

25

35

27

B1

0.7个车位/户

设公共厕所



03-f01

R2

二类居住用地

13918

1.6

32

30

27

B1

0.7个车位/户

——



03-g01

E2

农林用地

12008

——

——

——

——

——

——



03-g02

B1

商业用地

14585

2.5

50

20

36

B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



03-h01

A5

医疗卫生用地

7698

2.5

30

35

24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医院原址扩建



03-h02

U31

消防用地

3467

40

5

——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消防站原址扩建



03-h03

A1

行政办公用地

17562

50

20

——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现状镇政府、派出所



03-h04

A2

文化设施用地

654

30

35

——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



03-i01

H14

村庄建设用地

12525

——

14.1

——

——

——

——



03-j01

H14

村庄建设用地

11096

——

14.1

——

——

——

——



03-k01

R2

二类居住用地

12453

1.2

43

25

18

B1

0.7个车位/户

——



03-k02

A33

中小学用地

9079

30

35

——

——

——

2个车位/100个学生

现状大沙中心小学



03-k03

G1

公园绿地

1952

——

90

——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



03-k04

G1

公园绿地

739

——

90

——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



03-k05

R2

二类居住用地

5861

1.2

43

25

18

B1

0.7个车位/户

——



03-m01

B1

商业用地

7455

2.0

50

20

24

B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



03-n01

H14

村庄建设用地

93446

——

14.1

——

——

——

——



4

04-a01

B1

商业用地

7671

3.0

50

20

18

B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



04-a02

A3

教育科研用地

12354

2.0

30

35

18

——

——

2个车位/100个学生

规划小学



04-a03

A2

文化设施用地

4519

2.0

50

5

18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规划文化活动中心,设警务室



04-a04

R2

二类居住用地

7421

1.6

32

30

18

B1

0.7个车位/户

——



04-a05

G1

公园绿地

29276

——

90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



04-a06

B1

商业用地

22206

2.0

50

20

18

B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设社会停车场、公共厕所



04-a07

G3

广场用地

6626

25

30

——

——


——

——



04-a08

B1

商业用地

1319

2.0

50

20

18

B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



04-a09

R2

二类居住用地

6312

1.2

43

25

18

B1

0.7个车位/户

——



04-a10

B1

商业用地

4159

2.0

60

20

18

B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



5

05-a01

A3

教育科研用地

5917

2.0

30

35

18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规划幼儿园



05-a02

B1

商业用地

63534

2.0

50

20

24

B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设社会停车场、公共厕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警务室



05-a03

B49

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7011

40

5

——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现状南方电网营业厅



05-a04

G2

防护绿地

1010

0.0

0

0

0

——

——

——

——



05-a06

U12

供电用地

7377

40

5

——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现状变电站



05-a07

E2

农林用地

6535

——

——

——

——

——

——



05-a08

G1

公园绿地

10546

——

90

——

——

——

1个车位/100平方建筑面积

——



 

备注: 1、本片区内的土地使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图则的有关规定。本图则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江门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关条文的规定。 2、本图则所确定的用地性质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现状已建的合法建筑与本图则规定的用地性质不符的,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如需改造或重建,须按本图则规定进行。 3、本图则确定为“现状保留”的地块,仅指保留其现状合法的用地性质和建设规模,以及对其进行综合整治或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功能置换;“依据政府批件”的地块,是指地块的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已经合法程序确定的在建或未建地块;其余地块为“规划地块”,是指该地块的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经本法定图则研究确定,包括新建及拆除重建地块。 4、公共配套设施参照相关上层次规划和《江门市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进行设置。本图则中对规划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设施的容积率不予规定,其开发强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确定;在有利于该配套设施实施建设的前提下,可对其具体用地范围或布局进行合理的微调。5、绿地与广场用地(G类)可允许不大于3%的用地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小型商业或其它附属设施。 6、规划土地使用兼容性应符合《江门市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规定要求,本规划中△表示用地兼容比例不超过20%;▲表示用地兼容比例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住宅、商业混合用地比例未约定的,统一按商业建筑面积占20%(上限)实施。 7、本图表弹性道路以虚线表示,因项目实施需要或其他原因确需调整或取消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具体实施时,弹性道路涉及现状已建成使用土地的,可在土地使用权年限期满后或地块整体改造时实施;为减少拆迁、尽量利用现状地形及其它合理原因,其线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微调。 8、本图则所确定的地块界线,对于法定图则划定的较大规模地块,在具体开发时需进一步细分的,或是划定的较小规模地块,为达到开发的规模效应需合并开发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因地块合并、细分或调整发生变化时,原则上应保持地块总建筑面积及配套设施规模不变。 9、《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中未计本片区所有地下建筑面积及地下人防设施面积。 10、用地按兼容性调整性质后,控制指标按调整后用地性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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