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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开平考区)入围体检对象及体检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2 11:26:46
来源: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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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的精神,为做好招聘体检工作,现将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开平考区)入围体检对象及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成绩及体检对象

    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开平考区)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体检对象根据公告规定的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按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和费用

    1、体检对象须于2016年11月25日(星期五)上午7:45前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1张和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到集中地点签到。

    2、体检对象集中地点: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168号)。

    3、体检费用约360元(以医院最后核定为准),由体检对象本人负责支付体检费用。体检前由医院按规定统一收取,请考生准备好现金(自备零钱),鉴于存在当天复检的可能,请考生备足费用。

    三、体检具体要求

    1、本次体检岗位适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附件2)

    2、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和熟悉有关体检标准、体检须知(附件4),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体检对象进入体检前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贴上标签交专人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取消体检资格。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体检对象,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科检查、X光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方可完成体检结论。

    6、体检对象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这些项目不再安排复检。

    7、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体检对象在体检表签名确认,离开体检医院。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8、为保证有关检测项目顺利进行,女生请不要穿连衣裙,最好选择穿棉质上衣,但不要有金属钮扣和装饰物。

    9、考生无正当理由或有特殊情况未经市人社局按程序批准而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对象务必带齐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齐或未带证件者,不予安排体检或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特此通知

    业务联系股室:职员和雇员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文锦 黄颖茹

    联系电话:2218245,2257303

    附件: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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