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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决算】大沙镇2017年公共财政决算执行情况 和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9-29 18:30:00
来源:大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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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7年公共财政决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们积极应对新形势和新挑战,紧紧围绕市委提出“善作为、重实效、谋新篇”的工作主线,着力培育税源,实现了大沙镇开发、建设快速推进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构筑公共财政体系,创新发展思路,克服减收增支困难,狠抓收支管理,财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全年财政收支平衡,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重点支出项目得以有效保障,预算执行情况好,财政运行状况平稳有序  

(一)2017年公共财政决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256.52万元,完成年度财政预算的81.70%,比上年减少36.03万元,负增长12.3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负增长主要原因:由于政策性原因,“营改增”后,公共财政收入的减少将对我镇公共财政收入产生较大的影响)。其中,国税收入实现113.84万元,地税收入实现142.68万元体制补助收入131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6.32万元。全年收入为1877.84万元。全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实现1858.77万元。2016年全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税收返还和上年结余等,减去公共财政支出,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

1、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全力以赴促收入。积极主动加强与国税、地税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了解税收入库信息和税源变化情况,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加大对重点税源、税种的稽查征管力度,切实挖掘增收潜力。同时加强镇级征收规范管理,强化属地征收,壮大我镇财力。

2、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一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2017年,我镇既保证五保补贴和优抚对象补贴等依时发放;又保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公共支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认真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及时对耕地力保护补贴、危房改造、农田水利项目和农村一事一议等政策资金的落实。三是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投入。通过科学合理整合现有财政预算支出中的有限资金,结合我镇的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保证以适度的投入拉动经济增长。

3、强化财政监督,推进依法理财。健全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开展涉农资金清查、违规使用资金自查自纠等专项行动,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规范我镇的财政资金管理。 

二、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按照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以“工作落实年”为动力,围绕善作为、重实效、谋新篇的工作主线,科学合理地编制好2018年财政预算,做好财政各方面工作,对开创和谐幸福大沙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我镇预算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将“产业提升、城市提质、工作提效”主线贯穿于工作始终,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做好今年预算工作。以贯彻市委全会精神为切入点,抢先抓早,加强统筹,确保起好步,开好局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力度发展经济,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增强绩效观念,提高财政公共服务质量;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财政良性互动发展。

2018年全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共171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9.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增收82.6万元,增长 32.2%。体制补助收入131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60万元。

2018年全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相应安排 1710.7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的安排如下(12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81.16 万元。其中包含: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350.60万元,税务征收经费16.96万元,统计经费0.5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0.8万元,人大工作经费9万元,妇联工作经费2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0.5万元,共青团工作经费0.3万元,打假经费0.5万元。

    2、国防支出(征兵经费) 5 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51.38万元。其中包括派出所人员经费76.05万元,公用经费32万元,派出所治安队补贴16.28万元,农村治安队补贴7.15万元,维稳经费5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14.4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经费0.5万元,

    4、教育支出 14.96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小学生上学难交通费补助及对镇教育事业的投入。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73 元。其中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15.05万元,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经费1.68万元,旅游文化节经费2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8.02万元。其中人员及公用经费22.3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2.5万元,遗属供养2.13万元,退休人员退休金63.78万元,最低保障金支出68.04万元,农村五保供养82.02万元,政府高龄津贴15.44万元,义务兵优待58.39万元,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55.51万元,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0.96万元,殡葬基本服务费8.56万,扶贫解困(精准扶贫)费用5.35万元各项民生支出。

7、医疗卫生支出 468.69万元。其中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78.16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4.50,食品安全工作经费0.5,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经费2.16万元,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7.22,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4.6万元,医疗保险费32.90万元,计划生育奖励6.91万元,村级计生专干9.72万元,镇计划生育专业队11.02万元,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费0.5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经费0.5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9.63万元。其中包括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经费5.13万元,村居委公共服务站工作经费4.5万元。

9、农林水事务支出 100.97万元。其中包括农林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47.96万元,大学生村官经费1.62万元,村干部及村小组长工作报酬9.22万元,村居委会退休统筹金支出27.50万元,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3.58万元,水质监测费1万元,三防值班补助1.5万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经费0.2万元,村委会考核经费1万元,小型水库及重要机电排灌站人员经费6.26万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1.13万元

10、安全生产监管支出0.5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  21.18万元

12、预备费(紧急应急费用)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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