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大沙镇人民政府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财政预算决算】大沙镇2016年公共财政决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03 16:55:27
来源:大沙财政所
打印
【字体:
 

一、2016年公共财政决算执行情况

2016年,我们积极应对新形势和新挑战,着力培育税源,实现了大沙镇开发、建设快速推进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构筑公共财政体系,创新发展思路,克服减收增支困难,狠抓收支管理,财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平衡,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重点支出项目得以有效保障,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运行状况健康有序。

(一)2016年公共财政决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405.75万元,完成年度财政预算的102.21%,比上年增加38.55万元,增长10.50%;其中,国税收入实现92.26万元,地税收入实现313.49万元。体制补助收入131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7.91万元,其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55.56万元。全年总收入为1864.22万元。全年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实现1874.46万元。2016年全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税收返还和上年结余等,减去公共财政支出,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和成效

1、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全力以赴促收入。积极主动加强与国税、地税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了解税收入库信息和税源变化情况,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加大对重点税源、税种的稽查征管力度,切实挖掘增收潜力。同时加强镇级征收规范管理,强化属地征收,壮大我镇财力。

2、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一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2016年,我镇既保证五保补贴和优抚对象补贴等依时发放;又保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公共支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认真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及时对耕地力保护补贴、危房改造、农田水利项目和农村一事一议等政策资金的落实。三是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投入。通过科学合理整合现有财政预算支出中的有限资金,结合我镇的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保证以适度的投入拉动经济增长。

3、强化财政监督,推进依法理财。健全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开展涉农资金清查、违规使用资金自查自纠等专项行动,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规范我镇的财政资金管理。

二、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按照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围绕“善作为、重实效、谋新篇”的工作主线,科学合理地编制好2017年财政预算,做好财政各方面工作,对开创和谐幸福大沙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我镇预算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力度发展经济,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增强绩效观念,提高财政公共服务质量;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财政良性互动发展。

2017年全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共178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增收23.25万元,增长5.73%。体制补助收入131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43万元。

2017年全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752.4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的安排如下(共13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7.58万元。

2、国防支出(征兵经费)5 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15.13万元。

4、教育支出16.38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小学生上学难交通费补助及对镇教育事业的投入。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25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61万元。其中包括最低保障金支出54.29万元,农村五保供养69.27万元,政府高龄津贴15.08万元,义务兵优待69.02万元,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85.30万元,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2.53万元,殡葬基本服务费8.44万,扶贫解困(精准扶贫)费用6万元等各项民生支出。

7、医疗卫生支出493.85万元。其中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86.03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11万,食品安全工作经费2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经费2.88万元,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7.60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6万元,医疗保险费37.56万元,计划生育奖励30.78万等民生支出。

8 、节能环保支出1万元。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5万元。其中包括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经费10万元,村居委公共服务站工作经费7.5万元。

10、农林水事务支出108.97万元。其中包括农林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57.85万元,大学生村官经费6.26万元,村干部及村小组长工作报酬9.16万元,村居委会退休统筹金支出20.44万元,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0.8万元,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3.58万元,水质监测费3万元,三防值班补助2万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经费0.5万元,村委会考核经费2万元,小型水库及重要机电排灌站人员经费3.38万元等各项支出。

11、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35.17万元

13、预备费(紧急应急费用)1万元。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