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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3007081616Q/2020-00041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开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1-14
名称:  开平市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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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平市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04-09  浏览次数:-

  开平市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认真落实省、市加快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轨道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政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市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更有力措施,推动简政放权,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去年加强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实现审批大幅提速。今年,我市共有115个项目进入不同阶段的并联审批,其中工业企业投资项目76个、政府性投资项目39个,所有项目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甚至提前办结。建邦杭萧项目成为全国第二个“交地即开工”项目,再次刷新“开平速度”。

  二是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1+3”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工作,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及委托制事项,保障清理工作规范依法开展和顺利完成;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全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线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中介服务事项,配合做好网上中介超市平台上线运行及培训工作,并进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平台。

  三是优化服务。一方面,做好便民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推动开办企业“一窗通”改革,作为江门市开办企业1天办结的示范点,我市将企业开办时间再提速,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开办企业“一窗通”窗口,落实开办企业“一窗通”,截至11月底,全市开办企业通过“一窗通”窗口办理业务共829宗。实行社保登记和缴费同窗办理,社保局社保、医保全部服务窗口,市税务局社保征收窗口在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对外服务,实现“社税同窗”。完善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改革,推动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系统与税务、不动产登记、网签、电子证照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了申请人由原来分别向自然资源、住建、税务部门提交1套材料,改为3个部门共用1套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实现在线核验、共享、归档。同时还启用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系统,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一号申请、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使一般的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压缩到3至5个工作日以内,简单的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压缩在24小时以内办结,截至11月底,共办理一、二手商品房买卖7312宗。推行“5+X”预约服务,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市行政服务中心自6月10日起,推行“5+X”预约服务,申请人通过“江门政务”微信公众号,在每个星期六之前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办事预约申请,即可在预约的时段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所预约申请业务。截至11月底,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共办理17宗预约服务。

  另一方面,做好便企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设立大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是否湾区通办”的梳理工作,参照江门市大湾区窗口服务事项清单,结合实际梳理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企业迁移、刻制公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开具社保卡证明和港澳、外籍人员参保”等8类高频事项,开设了大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提供咨询、导办、绿色通道服务。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落实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从源头控制规范性文件制定数量;向公众、部门单位和镇(街)、文件涉及的管理对象等征求意见,对文件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加强审查,明确规范性文件是否按程序制定,并经市司法局审核,由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今年共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全部按有关规定开展备案与公布工作。我市今年开展限制、排除公平及对涉企办事证明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规范工作,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方面,严格按照工作规则科学决策。我市认真执行《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开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重大事项均进行充分调研,并召集专家咨询论证;重大行政决策需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由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我市按规定编制《开平市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将制定的《开平市农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开平市关于划定第一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调整开平市城区、翠山湖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作为听证事项,并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确保民主决策。

  另一方面,落实重大决定风险评估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其中,在对影响环城公路北环一期项目建设的两个白鸽养殖场的征收工作中,为了确保拟征收项目风险可控,聘请有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风险评估。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采取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举办镇级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组织各执法单位参与省司法厅安排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填报工作答疑视频会议,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部署安排。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协调各机关单位针对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的情况梳理权责清单,开展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填报公示,并对后进单位进行发函督办,着力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到实处。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全市执法资格证的申领、换发管理工作,完成我市22个部门单位合计45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并为101名行政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年审换证和申领新证工作。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市印发《开平市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考核方案》(开府办函〔2019〕206号),针对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推进重要决策公开等十七大项,四十四个小项进行了细致的责任认定,有效的指引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方向;印发《开平市2019年政府网站和新媒体考评方案》(开府办函〔2019〕213号),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底机关绩效考核。该方案细化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考核条目,督促市各有关单位按要求保障政府网站信息更新,规范新媒体信息发布。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一是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认真执行接受询问和质询规定,主动向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全年共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4件。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52件,均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截至11月底,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件)26件,占提案总数的50%;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B类件)的有12件,占23% ;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留作参考或不作考虑(C类件)的有14件,占27%。今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到有关镇街、市直单位开展走访代表活动,听取和收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共60件,已通过市建议提案系统提交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办理。截至11月底,承办单位已办理答复45件,其中A类件23件,占已答复建议数51.11%。

  二是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在今年政协第十三届开平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团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产业提升、城市提质、工作提效”的工作主线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共立案提案52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别交给了63个部门和单位办理。截至11月底,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的有39件,占提案总数的75.00%;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B类)的有12件,占23.08%;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留作参考或不作考虑(C类)的有1件,占1.92%%。第四次会议提案按期办复率100%,委员对提案办复的满意率达到100%。

  三是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处置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四是重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采纳情况和整改措施。五是积极配合监察、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纠纷

  推进实体、热线、网络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对我市5个全省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32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对标自查。每天组织一名律师、定期组织两名公证员进驻网络平台值班,在线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首批遴选7家律师事务所、7名律师作为“12348广东法网”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和工作者。将司法行政所有面向群众的法律服务整合、纳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依托广东法律服务网、12348热线平台,打造出“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响应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2019年,共在广东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服务系统录入咨询工单8152宗,共办结12348热线平台下达服务需求工单16宗。推行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创建个人品牌调解室,先后成立两家个人调解工作室—塘口镇“恒叔调解室”、马冈镇“马发调解室”,发挥基层先进模范带动作用;主动为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成立协会、商会调解组织建设,先后成立“马冈商会调解委员会”、“开平市水暖协会(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江门市福建商会开平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访调对接工作,建立“长沙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信访局调解室”;结合“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展跨界(境)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邀请外籍、境外人士参与调解,完善涉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成立“开平市与新兴县边界调解室”。推动退役军人维权工作,成立“老兵调解室”。推进警调对接,成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互联网+人民调解模式”,通过对接12348广东法网,对于网上的“派单”进行及时研判和跟进,使调解工作及时、精准、高效。2019年以来,全市共受理调解案件2262宗,成功调处2262宗,成功率为100%。

  紧抓行政复议,全市法治水平进一步提升。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3件,目前已结案的20件,其中:驳回复议申请4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3件,撤销具体行政行为1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1件,不予受理复议申请 7件,告知申请人正确的维权途径4件。为促进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公开、透明,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庭审模式,推行重大案件公开审理机制,强化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以案释法机制等。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选定市人民检察院、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月山镇人民政府等六个单位开展落实普法责任评议,通过评议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全市国家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组织领导干部参与旁听庭审,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律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宪法法律学习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党校必修课。将宪法法律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存在问题

  2019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相关工作推进相对滞后,与上级要求差距较大;二是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仍然重视不够,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化水平不足,细节问题突出;三是我市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全市排名不高,部分单位主要领导对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认识不足。

  三、2020年工作设想

  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动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实施“申请人承诺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推进“开办企业一日办结”改革,推行商事登记智能审批,主动配合上级做好商事主体全程电子化智能化系统研发工作,推动“个转企”工作等。

  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个程序作为重点,规范重大决策,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加强检查督办,确保“三项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我市行政执法水平,优化我市法治营商环境。

  四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出台的事前、事中的统筹把关,注重公众的参与性和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并按照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强化备案审查工作,让备案审查工作长出牙齿、增强咬合力,进而提升规范性文件立规水平。注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后的跟踪评估,确保文件的出台能够切实解决问题,防止制度虚设。

  五是加强组织保障,充实法制工作力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注重考评结果运用。

 


 开平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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