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开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反映。
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开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粤办函〔2021〕24号)、《江门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江府办函〔2022〕102号)等要求,开平市全力建设“无废城市”,加快发展静脉经济,促进全面绿色转型,推动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价值转化。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推动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与“无废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将创建县级低碳示范城市与“无废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将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打造山水生态家园与“无废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责任明晰以及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严格落实广东省和江门市建设“无废城市”的工作部署,着力推动固废处置利用重点项目建设。依托现有项目资源,促进固废处置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管控与多部门协同治理,健全制度建设、促进技术创新、完善市场机制、强化监管能力,深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到2025年底,全市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模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基本确立,“无废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开平市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现状
(一)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情况。
2020年,开平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约为25.6万吨,主要产生种类包括粉煤灰、炉渣、污泥、脱硫石膏等。202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约为23.46万吨,综合利用率约91.6%,处置量为0.86万吨,贮存量为8.5万吨。转移去向方面,202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处置0.86万吨,委外利用处置22.6万吨,以委外利用处置方式为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企业6家,处置利用规模为49.55万吨/年;广东和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计划于2022年8月试产,设计处理市政、纺织、造纸、明胶等污泥规模为6.9万吨/年。
(二)关于工业危险废物的情况。
2020年,开平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4.2万吨,其中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约0.99万吨,委外利用处置约3.23万吨,本年度贮存量约0.38万吨。主要类型为含铜废物(HW22)、含酚废物(HW39)、表面处理废物(HW17)、感光材料废物(HW16)、精(蒸)馏残渣(HW11)等,约占总产生量的83.3%。从转移去向来看,开平市危险废物以跨市转移为主,2020年转移到开平市外其它地区处理共3.83万吨,占比91.19%。现已建成广东允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一期项目,设计规模年处理含铜危险废物6万吨/年,二期项目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收集利用重金属危险废物规模累计达26万吨/年;目前加紧谋划贵金属深加工三期项目,开展含铜危废精深加工,将有效解决电镀、线路板行业危废处理问题。
(三)关于农业畜禽废弃物的情况。
病死畜禽统计口径主要以病死猪为主,2020年开平市病死猪产生量约21000头,病死畜禽主要采用深埋、生物降解、焚烧、机械高温生物降解等无害化处置方式。江门市生物资源科学处理中心项目正在加紧建设,设计规模年处理病死动物9900吨,主要收集处置江门市辖区范围病死动物畜禽。
(四)关于生活垃圾的情况。
生活垃圾分为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2020年开平市生活垃圾中其他垃圾年清运量约23.29万吨,日清运量638吨,生活垃圾末端处置主要采取焚烧方式。建成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为600吨/天,目前正在扩建一条处理规模为400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线,建成后总处理规模达1000吨/天,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例为100%。建成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二阶段有机废物综合处理项目(江门西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餐厨垃圾处理规模150吨/天。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统筹协同机制。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开平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联系生态环境工作的市府办分管领导、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镇(街)、管委会、市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作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协调、督促各镇(街)、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明晰部门权责,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总结和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镇(街)、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设立绿色发展专班。领导小组下设工业、农业、生活(城乡垃圾减量)、医疗、固体废物管控和江河六大绿色发展专班,各专班制定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建设指标任务。市环委办牵头制定各镇(街)、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方案,对六大绿色发展专班落实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等情况进行督办与考核,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机制。明确各部门、各镇(街)、管委会抓主要固体废物产生、消费、回收、利用、处置以及监管等不同环节行为的主体责任,形成固废防治大环保统筹管理新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镇(街)、管委会、部门间协同处置机制、资源互助共享机制,统筹全市范围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布局和使用,以科学设置、集中布局为切入点,提高不同镇(街)间、多种固体废物间利用处置设施的共建共享。健全百合静脉经济产业园建设机制,推动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探索“国资参与、企业主导”的建设模式,支持固废项目经营主体参与固废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深化执法精细监管。积极应用江门市“无废城市”数字化平台和主要固体废物“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对全市主要固体废物产生、贮存、收集、处置、利用情况的监管能力。运用移动执法系统与自动监控系统平台融合新方式,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实现固体废物精准执法、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绿色工业转型升级。
1.全力打造静脉经济。充分发挥百合镇蒲桥工业园现有项目的集聚效应,以服务全市产业绿色发展为原则,着力引进静脉产业关联企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全力打造示范性静脉经济产业园。完成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扩建项目、江门市生物资源科学处理中心建设,加快推动广东允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广东合溢再生资源环境科技项目、广东和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等建成投产,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业、工业及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变废为宝、循环利用,构建集中回收、处理、再生一体化的资源化循环经济新模式。(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坚决淘汰低端过剩产能,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倒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大的产业源头减量,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开平市产业发展基础、特点及优势,对水暖卫浴、纺织服装、食品传统产业,鼓励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加快推动水暖卫浴、纺织服装共性工厂建设,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对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积极引导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对造纸及纸制品、化工等产业,促进企业固体废物减量与循环利用。(市科工商务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抓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推行以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为重点的清洁生产技术,从源头控制资源和能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削减固体废物产生量,减少进入最终处置环节的固体废物量。每年发布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工业企业名单,到2023年,年产生危险废物1000吨以上的单位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年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00吨以上的单位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3年,开平市通过上级下达的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占比达到100%。(市科工商务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负责)
5.加快固废收运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体系,补齐利用处置能力短板,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鼓励与生活垃圾性状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等处理设施处置,到2025年底,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提升至60%;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到2025年底,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开平供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矿山绿色建设开采。全面实施绿色开采,因矿制宜采用充填采矿技术,推动利用矿业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或治理采空区和塌陷区。全市新建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现有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提质达标,确保2023年底前全市持证在采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三)加强危废全过程监管。
1.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完善危险废物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巩固市、镇(街)、村(社区)三级网格化巡查监管体系,明确层级监管责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全覆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格局。到2023年底,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开平海关、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危废源头摸底核查。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依法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督促涉废单位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信息,并开展危险废物信息平台申报数据质量核查,提升危废申报数量和质量。依法落实工业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度,从严打击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行为。严把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查关,依法依规对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复核,严格抓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收储运专业水平。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合理规划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依法加强危险废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加强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制度,及时掌握危险废物流向,提升风险防控水平。(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从严打击固废违法行为。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提高监管的科学化、数字化水平,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应用全市危险废物“一张网”数字化平台,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过程实施可视化管理方式,实现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督促危险废物相关单位落实法律制度。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依法追究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者的赔偿责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积极配合江门市推进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农业固废循环利用。
1.促进农业固废源头减量。坚持绿色引领,大力实施种植业清洁化生产工程,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种植业,切实推进种植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提高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水平和农业固废无害化处理水平,从源头上控制和削减畜禽养殖排污总量。(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2.提高固废综合利用效率。推广应用新技术,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和农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引导将农业固体废物纳入江门市“无废城市”数字化平台。(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科工商务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1.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储运设施配置。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到2025年,生活垃圾清运量稳步增长,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到2023年底,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91.5%以上。(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积极探索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有效衔接和融合发展,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15%以上。(市科工商务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完善江门西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运作,推进园林废弃物、农贸市场垃圾等有机易腐垃圾的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形成体现开平特点的资源化利用模式。(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医疗废物监管体系。
1.健全收集转运处置制度。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等相关要求,从严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运输与处置。(市卫生健康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医废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医疗废物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应急处置单位严格遵守《江门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市卫生健康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江河固废协同共治。
1.加强江河垃圾防治。强化江河垃圾管控能力建设,加强对江河流域沿岸垃圾和固体废物堆放等监督管理、专项整治和巡视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随意倾倒垃圾入河的违法行为。(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平海事处、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从严打击水域固废倾倒。加强水陆执法联动,探索建立海事、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实施垃圾入河同防共治,组织开展打击辖区水域固体废物倾倒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向水域倾倒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平海事处、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1.加强专项规划设计。编制开平市创建县级低碳示范市实施方案,强化目标管理、过程管理和考核管理,明确碳达峰目标、路线图和配套措施,分解碳达峰目标任务,开展碳达峰专项考核,将落实碳达峰工作情况纳入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范畴。推进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开展碳排放清单编制工作,为科学核算和评估“无废城市”建设对碳达峰、碳中和的贡献提供重要数据支撑。(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培育低碳产业。扎实推进固废领域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淘汰过剩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升级。开展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不断优化工艺流程,改进技术装备,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市科工商务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绿色消费方式。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培育节约健康的绿色消费观念。推行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酒店、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健全绿色产品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核心的绿色生态交通体系,大力发展城市新能源公共交通,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比例。(市文明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营造建设“无废城市”浓厚社会氛围。
1.加强“无废城市”教育引导。将“无废城市”宣传教育纳入党政机关、国民教育、干部学习培训体系,融入机关、企业、社区、学校、景区准则规范,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打造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酒店、景区、商场等宣传廊道、宣传专区,通过手机短信温馨提示、滚动大屏、户外广告、宣传手册、网络媒体宣传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宣传建设 “无废城市”工作成效。开展“无废城市”创建口号征集活动,激发全市群众共同参与建设的热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无废文化”传播载体。落实《江门市“无废细胞”创建行动计划》,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区活动中心、市政公园、文化广场等,建设无废社区活动中心、无废公园、无废广场等无废文化传播载体。依托百合镇静脉经济产业园内的固废处理处置项目,建设具有开平特色的无废理念宣教科普基地,鼓励市民、学校师生、党政机关、企业工作人员预约参观。统筹无废公园、无废广场、“无废城市”宣教科普基地等平台及硬件设施,设计“无废文化”参观旅游路线,打造“无废文化”旅游品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建设“无废城市”工作列为各级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成立开平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绿色发展专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督查与考核,将各镇(街)、管委会、各部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体系。
(二)强化责任分工。明确固体废物产生、消费、回收、利用、处置以及监管等不同环节行为的责任,从严督促企业落实固废管理主体责任。制定建设“无废城市”工作任务清单,压实各镇(街)、各部门工作责任。探索建立镇(街)与部门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加快形成固废防治大环保统筹管理新格局。
(三)强化工作宣传。加大建设“无废城市”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设“无废城市”宣传专栏,宣传报道工作亮点、实际成效与先进典型,进一步凝聚群众共识,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在建设“无废城市”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
附件:1.关于成立开平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开平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考核指标清单
附件1
关于成立开平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翠山湖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江门市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部署,扎实高效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现决定成立开平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
副 组 长:联系生态环境工作的市府办分管领导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局长
成 员: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翠山湖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资产办、市供销社、市税务局、开平海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业绿色发展工作专班、农业绿色发展工作专班、绿色生活(城乡垃圾减量)工作专班、医疗绿色发展工作专班、固体废物管控工作专班、江河绿色发展工作专班。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督促指导各镇(街)、翠山湖管委会和市有关单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具体工作;加强建设“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通报工作情况,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二)工业绿色发展工作专班。
工业绿色发展工作专班由市科工商务局牵头推进,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等部门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翠山湖管委会具体落实。
主要职责:研究和组织实施有关工业绿色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动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创建;严格规范山石资源采矿权管理,推进绿色矿业建设;开展工业领域“无废理念”宣传培训;具体负责工业绿色发展方面的实绩考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农业绿色发展工作专班职责
农业绿色发展工作专班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供销社等部门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翠山湖管委会具体落实。
主要职责:研究和组织实施有关农业绿色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畜禽类污染物收运体系、建立废旧农膜回收体系、探索农药包装物回收体系,提高农业废弃物处置能力,实现主要农业废弃物高效利用;开展农业领域“无废理念”宣传培训;具体负责农业绿色发展方面的实绩考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绿色生活(城乡垃圾减量)工作专班。
绿色生活(城乡垃圾减量)工作专班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推进,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翠山湖管委会具体落实。
主要职责:研究和组织实施有关城乡生活源固体废弃物减量化与资源化的规划和政策;建立和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规定(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推进);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市科工商务局牵头推进);提高生活垃圾焚烧能力,提高餐厨废物、生活污水处理污泥资源化利用能力;倡导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收集、利用、处置体系,梳理汇总建筑垃圾产生、收集、利用、处置情况及存在问题,推进建筑垃圾领域各项防治措施,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发展绿色建筑设计,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推动源头减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进);开展城乡垃圾领域“无废理念”宣传培训;具体负责城乡垃圾减量方面的实绩考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医疗绿色发展工作专班。
医疗绿色发展工作专班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推进,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翠山湖管委会具体落实。
主要职责: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完善可回收利用类医疗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不断提升覆盖率和回收利用率;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促进规范化处置;梳理汇总医疗废弃物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推进医疗绿色发展各项工作措施,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开展医疗领域“无废理念”宣传培训;具体负责医疗绿色发展方面的实绩考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固体废物管控工作专班职责。
固体废物管控工作专班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牵头推进,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翠山湖管委会具体落实。
主要职责:研究和组织实施有关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全过程安全管控的规划和政策;推进提高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在整体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害垃圾、废铅酸蓄电池等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体系;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行为;开展并完善危险度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培育第三方环境风险评估市场;开展危险废物领域“无废理念”宣传培训;具体负责危险废物安全管控方面的实绩考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江河绿色发展工作专班职责
江河绿色发展工作专班由市水利局牵头推进,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开平海事处等部门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翠山湖管委会具体落实。
主要职责:研究和组织实施有关江河绿色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加强江河流域沿岸垃圾、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渔业废弃物防治;建立江河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江河领域“无废理念”宣传培训;具体负责江河绿色发展方面的实绩考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委宣传部门配合各专班开展“无废城市”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依职责配合做好行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基本情况的定期梳理汇总工作,及时分析现阶段行业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阶段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
三、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责任明晰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严格落实广东省和江门市建设“无废城市”的部署要求。紧扣建设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加快发展静脉经济,着力推动固废处置利用相关项目建设,促进固废处置产业集聚发展,推动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价值转化。推进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管控与多部门协同治理,健全制度建设,促进技术创新,完善市场机制,强化监管能力,深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建共享山水生态家园。确保到2025年底,全市“无废城市”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模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基本确立,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任务
建立“无废城市”实施指标体系,发挥指标导向作用;强化部门分工协作,优化固体废物管理长效机制;推行工业绿色生产,加快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推动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推行绿色江河建设,防止江河垃圾污染;加快硬件设施建设,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匹配化;推动固体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强化危险废物风险管控;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与绿色技术推广应用,激发企业绿色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后自行撤销。
附件2
开平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考核指标清单
说明:1.根据江门市“无废城市”建设下达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考核指标具体目标。
2.“/”表示无现状值,暂无统计。